[新闻] 离岸风电威胁海豚和渔民,环团批:环评是

楼主: NEDYA ( )   2023-02-02 11:16:06
离岸风电威胁海豚和渔民,环团批:环评是全世界最烂,环保署成漂绿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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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维扬
2023 年 02 月 01 日
风力发电作为绿色能源经常吸引企业投资,以提升 ESG 形象。不过台湾离岸风电开发伤
害保育类海豚与渔民的生存权利,加上环保署经常为开发商开环评后门,导致环境监督机
制失效,以环境永续理念出发的产业却成为破坏环境的凶手。
环团今(1)日召开记者会,提醒国际融资单位应检视放贷对象,若不慎投资漂绿的离岸
风电开发商,反将成为危害生态的帮凶。同时也要求环保署严格制定法规、执行环境监督
,呼吁海委会新任主委管碧玲尽速推动“海洋 3+1 法”立法,避免台湾西岸海域只剩离
岸风机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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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西海岸风场分布图(图片来源/渔权中心)
离岸风电开发噪音管制不全,损害白海豚、露脊鼠海豚生存
台湾离岸风电开发商自去(2022)年 8 月 16 日开始申请第三阶段区块开发,国际间融
资机构也会借由借贷给台湾离岸风电开发商达到永续发展目标(SDGs),让投资的企业可
以提升ESG形象。但立法委员陈椒华指出,台湾离岸风电开发衍生环境与社会冲突不断,
融资机构成为破坏台湾海洋的帮凶。面对开发商屡次违反环评,环保署却反倒放宽监督标
准,致使离岸风电冲击西海岸保育类海豚与渔民。
台湾西岸海域的保育类海豚包含台湾白海豚与露脊鼠海豚,在台湾为最高等级的一级保育
类野生动物,因为栖地与离岸风电场址重叠,风电开发影响海豚生存。据环保署公告,目
前离岸风电开发有 7 件违规案件,环保署裁处罚锾共 532.5 万。其中6件即是打桩工程
噪音超标,或观测鲸豚不符规定而进行裁罚。
台湾大学兽医系教授杨玮诚解释,目前得知瓶鼻海豚与港湾鼠海豚暴露在风场打桩噪音环
境 30 分钟,就可能出现焦躁不安、食欲不振等紧迫行为,由此推论,离岸风电的工程噪
音亦会严重影响台湾白海豚与露脊鼠海豚生存,环保署、海洋保育署(以下简称“海保署
”)等单位责无旁贷。
然而杨玮诚表示,既有的海洋保护相关法案,如《海洋基本法》、《海洋污染防治法》(
以下简称《海污法》)、《野生动物保育法》与《环境影响评估法》(以下简称《环评法
》),皆无法管制离岸风电噪音对海豚的伤害。他举例,像《海污法》多规范船舶污染等
物质性污染,缺乏管制工程噪音等能量性污染;而《环评法》仅管制打桩噪音,对打桩以
外的其他水下噪音都略而不提。
纵使环保署最新拟定的“第三阶段离岸风电环评审查建议事项检核表”中包含离岸风电打
桩噪音的规范,杨玮诚指出,该检核表参考德国的标准,保护对象是保育等级较低的港湾
鼠海豚,恐无法完善保护更珍贵的台湾白海豚与露脊鼠海豚。他更直指“只想着精进开发
技术,没尊重环境保育,就是违反环境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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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白海豚易受噪音影响,风电施工可能危及牠们的生存。(图片提供/妈祖鱼保育联盟)
环评监测时间、范围皆不足,环保署放宽监测标准成帮凶
离岸风场开发在施工前、中、后与营运时皆需有环境监测,以利即时了解工程对环境、生
物造成的影响,且经济部提出的《离岸风电区块开发政策》明定开发商每季至少需连续
14 天监测水下噪音,海保署提出的《离岸风电海洋生态调查指引》甚至是要求每季需监
测 20 天。
但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研究专员施仲平指出,开发商经常以变更施工方法、时程等方式
来进行环差,甚至以监测仪器遗失等说词,压缩环境监测的时间最短到每季仅 24 小时,
等于开发商每年只需监测 4 天水下噪音。“这样的数据完全没有代表性!”台湾妈祖鱼
保育联盟常务理事郭佳雯补充,如比利时等国家进行水下噪音调查,会收集连续 40 周的
资讯,她要求环保署不要再为离岸风电开发而放宽环评承诺。
“环保署是为离岸风电开发商漂绿的帮凶!”郭佳雯说明,英国、德国、比利时等欧盟国
家顾及离岸风电开发会影响海洋生态,施工前便进行一至两年以上的基础调查,确保不会
伤害海豚、海狮等海洋生物。反观台湾,开发商却觉得“没有必要”进行一年的基础调查
,不配合也未见因此受罚,显现台湾环评制度松散无比。
除了工程前期调查的时间不足,台湾离岸风电环评监测方法与范围也远不及国际规范。郭
佳雯说明,欧盟国家开发离岸风电时会出动飞机与卫星监测,范围扩及施工处 20 公里,
还会在邻近海域设置对照区,以比较工程对环境的伤害。但台湾的调查范围只有场址最外
侧基桩从再外推 1 公里,也不需评估打桩对于鲸豚的影响与设置对照区,她直言“台湾
的环评全世界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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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豚研究员郭佳雯出示数据,比较台湾与比利时对于风场施工水下噪音监测的差距。(照
片提供/陈椒华立委办公室)
风电压缩西岸渔场,环评无法保障渔民权益
离岸风电开发已经影响西海岸的渔民生计。渔民权益暨环境永续中心研究员吴斐竣解释,
台湾的离岸风电场主要落于彰化外海,邻近渔民使用流刺网捕鱼时经常缠绕风机基桩,因
而被迫远离原本的捕鱼区域。预计 2025 年离岸风电就会占满彰化外海,“环评都写‘渔
民能去其他地方捕鱼’,但这样下去渔民还有海域可以进行捕捞吗?”
吴斐竣解释,因为离岸风电场四周不可能有居民,开发商可以忽略《环评法施行细则》
第 19 条,需评估工程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此外,渔民参加离岸风电的公开说明会时
,经常只获得地图上的场址座标,而不知整区海域开发的状况,知情权明显不足。环评虽
要求民意调查,但对象也只有沿海行政区的一般民众与意见领袖,直接跳过受影响最大的
渔民。也就是说,离岸风电的环评直接忽略渔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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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插满风机,渔民的权益谁来保障?(摄影/许震唐)
强调环保署不应放宽标准,呼吁海洋 3+1 法尽速立法
妈祖鱼保育联盟理事长文鲁彬呼吁,融资机关须站在 SDGs 与企业 ESG 立场,重新审视
离岸风电开发借贷,立即中止不当开发破坏台湾西海岸渔民生计与生态,避免在放贷的时
候成为帮凶。
针对台湾白海豚与露脊鼠海豚保育,杨玮诚认为环保署、海保署应汇集专家调查工程噪音
在施工场址与扩散到周围的海豚栖地时对牠们的伤害,借此明文规定噪音管制标准。他也
强调,环保署不应以“管制值”取代“阀值”,以此放宽水下噪音管制界线,让开发商有
超过界线值的空间。
吴斐竣表示,离岸风电开发只以金钱补偿渔民,牺牲渔民生计。应让环评规定开发商与渔
民进行实质有效的沟通,像是公开说明会要呈现更清晰的场址资料,开发前须对渔民进行
民意调查。而开发对于环境与渔业的影响评估也应增加渔民参与,如委托渔民调查海域的
渔获变化,而非只以《渔业统计年报》的渔产量值来评估。
管碧玲于 1 月 31 日呼吁行政院支持《海洋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海保法》草案及《
海污法》修正草案推进。施仲平说明,上述三法加上《海域管理法》草案的“海洋 3+1
法”若未成功立法,将让政府机关难以管治离岸风电开发对海洋的冲击,呼吁管碧玲持续
守护海洋的决心,督促海洋 3+1 法尽速立法。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8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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