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我阿肥啦
这件案子的后续出来了
看到底下推文比起几年前类似滥用职权警察一堆人虾挺
看来要求警察按规定执法的观念已经越来越多人认同...
前阵子在隔壁板有位鸽子的文章里面就有提到自己滥用职权
还直接写成经验文
https://reurl.cc/33v7XL
看来虽然大众观念一直有在变
但鸽子本身却常常搞不懂状况
身为一个平头为常规发型加上喜欢咬槟果
所以常被临检的我来提供一些遇到临检时该怎样应对的方法
希望大家可以保障自己权利
板上的鸽子也不要7pupu
有问题去翻你们最爱提的警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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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来看看警职法里规定可拦检的条件
一、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实足认其对已发生之犯罪或即将发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实足认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体之具体危害,有查证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滞留于有事实足认有阴谋、预备、着手实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处所者。
五、滞留于应有停(居)留许可之处所,而无停(居)留许可者。
六、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最常遇到的临检应该是路边的酒测
这个属第六项 所以就乖乖叫你掏证件就给他 叫你吹就吹
不要跟他含扣 毕竟人家依法行政也是很辛苦ㄉ^^
最有争议的是第一项
几乎是所有警察滥权拦检时最常用的
我合理怀疑.$^&@$#*$^&*#[email protected]$
反正这个也是他说的算
虽然有大法官释宪过了
但通常遇到拿这条的我也懒得跟他争什么(虽然要争一定争的赢)
证件给他看 看完就走
but...
如果不出意外 那么应该就要出意外了
有些警察按完小电脑
发现你是毒品人口、有前科的或者单纯觉得你很像犯罪分子
就会开始刁
要你下车或者搜车/搜身/搜包...
但其实你可以不用理他
按照警职法里
查验完身分只要你不是通缉犯或者无犯罪事实
你该配合的就已经配合完了
被要求搜车/搜包/搜身时
请先拿起手机/行车纪录器开始蒐证
不要被警察话术说什么不能拍个资法/侦查不公开等
蒐证不再个资法范围里 网络上一堆资讯了
侦查不公开更好笑了
你在路边拦检根本不是侦查阶段
千万不要被他唬烂了
所以用力的拍没差
这是你的权利
然后用诚恳不失礼貌微笑地跟警察说:
(记得全程不要被话术激怒,只要你喷出疑似脏话污辱性言词
你就真的妨碍公务确定GG了)
我不同意搜索
我不同意搜索
我不同意搜索
很重要讲三次
这时警察如果要继续一定会很卢的说
阿就没什么 如果没有就给我看一下啊 你自己打开啦 我不会动手
还是一句
ㄅ欠 我不同意搜索^^
因为如果可以动手警察早就动手了
为何要跟你在那边543呢?
记住
要搜索必须要有搜索票
要搜索必须要有搜索票
要搜索必须要有搜索票
就算是要迳行搜索
也必须是目视可及里有犯罪之虞危险
比方说长得很像甩棍的自拍棒 武士刀造型雨伞之类的
这些就可以直接迳行搜索
如果到这一步了
他还不放你走
请大声宣告自己的权利:
我要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章第29条提出异议
请给我临检异议单
我是相信大多数警察平常执勤就会带啦
可是我也遇过没带的...
如果他有带请他开给你
请记住异议单内必须与自己陈述之异议相符
不然你可以拒绝签名
如果你拿到异议单了 内容也对了 也签完名了
这时有可能会有另一个副本
有的警察会说
好!我开给你
那你要给我搜索
塞巴!不要理他
异议单跟同意搜索是两回事
异议单的功用是到时候妳去检举然后开始打官司很重要的依据文件
但跟搜索没关系
所以请在重复一次
ㄅ欠 我不同意搜索^^
这时如果还不放你走
可以问他
我可以走了吗?不能走的话请问我是被逮捕了吗?
类似语意一直重复COMBO
通常就会放你走
如果这时警察硬要跟你玩
会依照第7条把你带回警局查验身分
(但通常你一开始有掏证件用这条会很硬要)
但也就3小时
进警局后千万记得
他只能查验你身分
其他要你签什么文件都要仔细看
曾经就有看过混入自愿搜索同意书的...
反正就乖乖闭嘴不要乱呛
超过三小时不放你出来你就可以准备联络律师然后领个外快了...
以上
不是要教大家当刁民
这些都是法律上有写的
属于民众自己的权利
也是警察执法的基准
希望大家都能守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