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亲变事主!见喝醉水电工骚扰女子 他2拳打瘫对方有罪还要

楼主: Kazmier (代理人)   2023-02-01 11:12:46
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公亲变事主!见喝醉水电工骚扰女子 他2拳打瘫对方有罪还要赔545万元
4.完整新闻内文:
曾姓男子前年见喝醉酒的柯姓男子骚扰、拉扯王姓女子,上前劝阻却被呛声,他忍不住出
手痛殴柯2拳,导致柯倒地不起,因脑出血而智能严重缺损、无法眨眼或动手指,完全丧
失自主生活能力,一审依伤害致重伤罪判曾3年4月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曾应
赔偿545万余元,可上诉。
曾2021年5月21日晚间10时许,在住处前目睹柯拉扯、骚扰王女,他上前阻拦却遭柯辱骂
,因而心生不满,往柯左侧头部用力挥击一拳,柯因酒醉而重心不稳,跌坐在地。
曾原本已转身离去,但心中怒气难消,再度回头朝柯的头部痛殴一拳用力挥击,柯倒地不
起,后脑撞击地面,头部外伤合并创伤性脑出血,导致柯智能严重缺损再也无法回复,至
今入住养护中心,全天候得依赖他人照护。
曾供称当时看到柯一直骚扰王女,才会出言制止,之后被柯出言辱骂,因而意气用事出手
殴打,不是有心去打柯,他不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真的很后悔,很抱歉。
台北地院根据监视器画面等证据,认定曾动手殴打柯,依伤害致重伤罪判曾3年4月徒刑;
民事部分,柯请求赔偿医药费、喘息服务费、看护费、护理之家费、劳动力减损、精神慰
抚金等共1508万余元。
曾于民事诉讼未出庭也没有提出任何声明,台北地院指出,曾确实造成柯无法回复的伤害
,但柯入住护理之家费用,皆由新北市政府社会局全额补助,此部分不能许可;另法院审
酌柯案发前从事大楼水电工作等一切情状,认为曾应赔偿柯5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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