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陈宏睿
3.完整新闻标题:
父见女儿只穿内裤躺男友车里气炸 他辩“助好睡”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杨姓男子在前年载女友返家时,趁女友服用安眠药,意图性侵,将女友裙子脱到脚
踝,仅穿内裤,女子父亲因故发现,提告性侵,杨辩称,脱女友裙子只为帮助女友好睡,
一审认定,杨男辩词尚属合理,且女子与其父证述不一有瑕疵,判杨无罪。
判决指出,杨姓男子在前年4月7日凌晨2时许,开车载女友返回住处时,因见女友服用安
眠药,陷入熟睡有机可趁,因此脱下女友裙子到脚踝,意图性侵女友,但后来因故未遂,
杨男开车载女友返回住处后,被女友父亲看到,女友仅穿一条内裤,裙子退到脚踝,认为
遭到性侵,因此提告。
杨男在警询、侦讯时,供述不一,先说原本有意要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停在台中市西区中
华路附近停车格,因有人要搭车所以作罢,后来又改口,脱下女友裙子,是为了帮女友好
睡、舒适一点,没有要与女友发生性关系。
台中地院审理时认定,虽然女子与其父亲,对于案发经过的证词,尚属一致,但对于当天
案发过程,是否是女子与其父亲、杨男,一起发现女子下半身仅穿内裤状况,还有父女二
人一同质问杨男的情节,证述内容有重大歧异,而且双方证词,只能证明,女子仅穿着内
裤的事实,杨男是否有欲性侵的意图,也没有证据证明。
合议庭指出,全案仅有被害人与其父亲的证述,加上证词的有瑕疵,检方也没有提供其他
证据支持,杨男有涉嫌乘机性交的犯行,认为全案事证不足,判无罪,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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