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打诈失灵沦诈骗岛!法重刑轻5年逮7万人

楼主: jganet   2023-01-29 12:47:32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打诈失灵沦诈骗岛! 法重刑轻5年逮7万人涉诈关3年以上仅0.5%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imgur.com/jP6LcVN.jpg
根据法务部分析诈骗犯入监相关报告,发现超过85%的诈骗涉嫌人入狱刑期仅在3年半以下,
且这是宣判刑期,非包含申请假释等实际状况;尽管台湾政府历年修订《刑法》339条加重
诈欺罪、把假冒政府机关、公务员、或3人以上共犯从本刑5年以下提升为1年以上7年以下,
得并科100万元罚金,法官并可依组织犯罪条例宣告涉案人强制工作3年。
甚至在2017年立法院2度对组织犯罪条例修法,将3人以上实施诈术犯罪纳入组织犯罪定义,
将诈骗集团正式纳入组织犯罪条例,主谋可处3-10年徒刑、参与者可处6-5月徒刑,并科罚
金高达1千万元,且刑前须强制工作3年。但法律越修越重,为何诈骗犯罪在台湾、近年不论
案件数或造成财损金额均屡创高峰?
尽管台湾政府及官员信誓旦旦表示“台湾对诈团处罚相当重”但每年经办大批诈骗案件的警
方指出关键“就算台湾对诈团法律罚则不轻,但法院审判端往往轻轻放下”光是在地检署卖
存摺提供人头帐户者起诉率不到2成、车手起诉率
不到6成;近10年法院审判端诈骗犯刑期85%在3年半以下,若加上申请假释成功,根本关不
到2年。
相较台湾法院对诈骗犯论处失能,日本则对诈欺罪采取明确严格处份,日本《刑法》246条
“诈欺罪和使用电脑诈欺罪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集团犯诈欺罪将认定为组织犯罪,可加
重1.5倍的求刑及处罚,日本审判实务上最少量刑7到15年“且刑期不准假释、交保”日本东
京地院曾重判诈骗集团主嫌20年徒刑,该集团以佯装被害人家人,以猜猜我是谁手法,假装
家人工作出包,向39名被害人骗汇达1.5亿日圆(折合台币约4千3百万日元)
当时东京法院法官认定该诈团是大规模组织犯罪“且造成被害者与家庭失和”“会让被害者
再也不信任别人”影响社会治安、人性甚钜、判处诈团主嫌20年有期徒刑,且必须支付1.2
亿日圆赔偿被害人。而韩国对诈团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韩国法律规定审视诈团犯罪规模,最
重主嫌可判到无期徒刑,涉案车手起刑5年以上,协助洗钱者7年以上。
大陆法律对诈骗犯罪,采取损害金额认定制:“数额较大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
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且处罚金并没收财产。
根据中国大陆《刑法》176条规定,所谓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即骗取公众存款
达500万人民币(约合2230万台币)或单一被害人达250万人民币(约合1115万台币)“数额
特别巨大”则是吸金达5000万元人民币(约2.2亿新台币)或造成被害人2500万人民币损失
者,就将面临10年以上到无期徒刑的审判,只有犯嫌退还赃款、或赔偿被害人才可做为减刑
依据。
警方指出,侦对诈骗集团落网后判太轻,问定并非现行法律太轻,主要是太多诈团从业人员
太年轻几无犯罪纪录,落网SOP多称“第一次作诈骗”导致法官审判实务上也只能给缓刑。
另外加上检察官声押难度高,重大诈欺案常见主嫌交保后,继续经营诈团犯罪,或逃往海外
遥控,隐匿诈骗所得,在海外爽过富翁生活,不仅践踏司法,也对诈骗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践踏司法尊严。
甚至偶见法院无视诈团犯罪者行骗数十上百人,审判文化上“论罪惟轻”抱持“给犯嫌一个
机会”未依一罪一罚论处;另外司法审判制度设计上,法官审案也担心判决是否获上级审支
持,忧虑判刑过重,有可能遭上级院撤销将影响考绩与升迁,数据显示:近5年台湾法院判
刑诈团犯嫌刑期超过3年的只有355人,仅占诈团起诉69741人中的0.5%。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29/2429585.htm
6.备注:
20年来经济最好?2022年也创下诈骗金额最高?有的案件已经不是诈骗了,甚至是掳人妨碍
自由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