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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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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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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根本诈骗天堂!诈骗案5年增42万件 8成5诈欺犯仅关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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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局打击诈欺犯罪中心资料显示,台湾近5年诈骗案件总数及诈骗财损金额有越来越高的趋势;台人最容易遭到诈骗的犯罪模式,近5年诈骗案件及财损金额排名第一的是网络购物诈骗、其次则是歹徒要求民众透过AMT网银,操作解除分期付款诈骗、投资诈骗以及猜猜我是谁、恋爱诈骗等犯罪模式,其中因近年经济成长力道衰疲,导致不少民众急寻投资生财管道而陷入诈骗陷阱。
根据警方统计资料:光从2021年起,投资诈骗跃升全台诈骗案件类第二名,2020年投资诈骗年度吸金达10.27亿、2021年暴增到21.94亿,光是2022年统计到11月份,受害诈财金额已达27.73亿新台币。
但诈骗集团骗取民众汇款的前置作业,需仰赖“收簿手”成员对价收购民众银行存摺提款卡,充当人头帐户供被骗民众汇款,紧接着再由诈团俗称“车手”成员到ATM、银行临柜提领赃款。可以说收簿、车手是诈团犯罪最底层,最关键的犯罪组成。
诈骗犯罪究竟有多严重,根据2022年法务部〈诈欺罪案件统计分析〉指出“台湾近5年诈骗案达41万8633件,并从2020年跃升台湾犯罪案类之首”“平均年增率达18.6%,且新增诈骗案件占全部刑案比例逐年上升,从2017年占比13.1%到2021年已达23.4%”
法务部资料显示,近5年诈骗案侦结起诉率仅有21.9%、不起诉比例高达45.1%,不起诉理由多为犯罪嫌疑不足,虽诈团取款车手起诉比率高达59.0%,但单纯提供人头帐户的诈骗帮助犯,起诉率居然仅有18.0%。换句话说警辛苦抓了100名卖存摺金融卡给诈团的诈骗帮助犯,司法实务仅有18人会被检察官认定是诈骗共犯遭起诉。
关键在于:不少人头帐户提供者事后均以“以为求职需要”“不知诈团技俩为由”就有机会被视为“善意第三者”免遭追诉。刑事局在历年查获诈骗收簿集团过程中,也发现不少收簿者、会与卖帐户民众伪造求职应征过程,借此制造供应人头帐户者规避法律追诉,众多官警建议修法“只要提供人头帐户就受处罚”方能改善诈团人头帐户泛滥乱象。
反观日本早修定《防止犯罪收益转移法》“若无正当理由提供银行帐户、判刑1年以下、并科1百万日圆以下罚金”大陆更因严打网络诈骗,修法增订“出借买卖银行帐户,处违法所得1-10倍罚款,且若无违法所得或犯罪所得不足2万人民币、可处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将处拘留”相对台湾司法实务上,对人头帐户提供者仅有2成不到的起诉率、司法吓阻力不足助长诈团犯行气焰。
且根据法务部资料:近5年诈团嫌犯经逮捕起诉后,判刑6月以下的高达43%、6月以上未满1年的4.6%、1年以上未满3年的29.3、遭判刑3年以上的、仅有0.5%。根据法务部〈新入监诈欺罪受刑人统计分析〉近10年新入监诈欺受刑人以有期徒刑6月以下占49.7%最多,逾6月至3年未满者占35.8为次,两者加总显示:85.5%诈欺犯罪者定罪多在3年以下。
相较诈骗案件中常见被害人惨遭骗光毕生积蓄、退休老本,诈骗个案动造成辄数百数千万的个人财损,警方查扣一个中型诈骗机房、常见数亿元金流进出规模,这些犯嫌落网经起诉后,却有超过8成机率仅关3年以下“获利高、罚则轻”成了孳生诈骗犯罪最佳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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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28/24292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