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开高速公路不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是真

楼主: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3-01-23 19:49:49
: → linceass: 行车纪录器一个一个检举啊 118.150.175.153 01/23 13:52
你试过吗?
我试过,po 出来被嘘到 x3
一堆人嘘我说这样也检举
但我觉得就是要留存一个证据才能讨论
以下是我检举的回复
本案经所属承办分队检视所提供之检举资料,依据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号
及105年度交字第415号行政判决案例,有关变换车道“安全距离”之规范,并非单纯机
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6条第1项规定判断,而应参酌具体情形,判
断变换车道之车辆有无阻碍原行驶之车辆先行路权。另无法确定系争汽车之速率,则其
认定系争汽车与检举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并进而举发,适法性上尚有疑虑,违
规事实未臻明确,本案依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未保持安全距离'是不会检举成功的
虽然有人说这是因为我车上没有雷射测距仪器,就算有也必需经过国家标准校正
可是即使不能认为我有时速 90,大略估算 70 总不难;就抓多一点误差嘛
就算不能认定我需要的安全距离有 40m, 大略抓有 30m 也不难吧!
但总之就是不会检举成功
只有明显会造成危险,甚至根本就有车祸时,才会放进来当参数计算肇责
如果你有本事和前车行成稳定车流,根本就不会撞上
那么对方的插入就不会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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