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VENxELEVEN (原田都爱♥)》之铭言:
: 水泥车违规左转“重机情侣”惨死!她崩溃哭吼:还我儿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20/2423886.htm
事 实
竟为贪图一时之便,未依上揭交岔路口禁止左转标志之指示,且未注意车前状况,应停止
于交岔路口,让干道车优先通行,转弯车亦应让直行车先行,并采取必要之措施,即贸然
于上揭交岔路口违规左转弯往华江五路行驶。
陈O在该速限时速50公里之路段,超越行车速限骑乘车牌号码00-000号大型重型机车、张
OO亦超越行车速限骑乘车牌号码000-0000号大型重型机车,自对向沿环河西路4 段由华
江六路往华江五路方向直行闪光黄灯路口而至,均因见状后煞车不及,而先后撞击涂河生
所驾车辆右后车轮处,因而人车倒地,并均受有全身多处外伤致创伤性休克,而均当场死
亡。
贰、实体部分:
一、认定犯罪事实所凭之证据及理由:
㈣
依据澎湖科技大学鉴定报告内容可知,如被害人二人未严重超速,则本件事故并不会发生
。鉴定报告已经明确指出,本件事故发生之路段行车速限为50公里,然而被害人陈O于发
生事故当时之平均车速为每小时96.43 公里,而被害人张OO于发生事故当时之平均车速
则为每小时89.44 公里,可知被害人二人皆有明显严重超速之情事(本院卷第257-258 页
)。且澎科大鉴定报告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如被害人二人依每小时50公里速限行驶,在本
件一切客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被害人二人完全不会撞上被告车辆(本院卷第274 、275
页)
况且,不论被害人二人车速超速多少,如果被告不违规左转制造法律上所不容许的风险,
则根本上也不可能肇至本件车祸事故的发生,可见被告的过失与被害人二人的死亡结果之
间,确实具有常态性关联,也有相当因果关系。
三、撤销改判及量刑之理由:
又被告并无犯罪之前科纪录,素行良好,也合于自首之要件,被害人二人亦分别有违反道
路交通安全规则、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则之与有过失责任,且被告有赔偿之意愿,并
提出对陈O部分新台币450 万元,张OO部分400 万元之赔偿诚意,但很遗憾最后未能达
成和解,弥平被害人二人家属失去亲人之伤痛。再兼衡被告年事已高,患有冠状动脉心脏
病,装有心脏支架,有振兴医疗财团法人医院诊断证明在卷可稽(本院卷第341页),及自
述国中肄业之智识程度,目前从事临时工、无须抚养家人之生活状况,及犯后态度等一切
情状,量处如主文第二项所示之刑,较符社会公义与罪刑相当原则。
司机违规左转,路段速限50公里,但情侣档车速分别96.43、89.44公里,
司机赔偿450万、400万,但没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