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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林彦呈
3.完整新闻标题:
鸿海遭罚千万元!违规投资紫光,投审会:没有技术外流疑虑,国内影响轻微
4.完整新闻内文:
鸿海今(19)日晚间发布重讯指出,该公司透过旗下工业富联间接投资中国大陆紫光集团
,却未事先取得经济部投审会许可,因此遭罚1,000万元,罚锾金额占公司2022年自结合
并营业收入0.00015%,对该公司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无重大影响。
鸿海去年7月14日公告,透过工业富联斥资人民币53.8亿元,间接取得紫光股份,但未依
规定事先向投审会申请,投审会当时就确定将会开铡,裁罚金额直到今日才出炉。
鸿海:并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审会申请许可
鸿海说明,由于紫光公司股权是透过兴微基金间接取得,该基金投资管理及营运都是由基
金管理人决策,该公司不具主导投资决策的权利,并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审会申请许可。
鸿海指出,该公司在去年7月19日递交主动陈报书,投审会调查期间,充分配合提供相关
资料与说明,并于12月16日公告兴微基金已经全数处分对紫光公司的持股。
经济部今晚说明,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
作许可办法的规定,鸿海公司未经投审会许可,一度透过多层次架构取得紫光公司约
8.23%股权,已经违反两岸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应依同条例第86条第1项规定裁处。
鸿海承诺持续在台投资 投审会要求回报成果
经济部指出,投审会审酌本案事实,依照“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
基准”估算裁处金额。本案考量鸿海公司向投审会说明,该公司已于去年12月16日主动处
分紫光公司股权,并无技术外流的疑虑,对于国内经济产业影响轻微。(相关报导:鸿海
出清紫光持股,却还是躲不过罚款!经济部:未经申报投资,仍将依法裁罚|更多文章)
此外,鸿海表示取得紫光公司股份是经大陆法院标售程序,无法掌握标案时程,非故意不
事先申请许可;同时于本案调查期间充分配合,并于近3年内已在台投资超过新台币204亿
元、创造国内就业机会7943人,可予以酌减罚锾金额,于今年1月19日处予1,000万元罚锾
。
经济部表示,鸿海已经承诺于今年至明年持续在台投资,包含以台湾为研发中心,在新北
资讯园区、高雄软件园区与新店宝高园区投资新台币66.91亿元、新增厂房设备新台币
48.68亿元、研发费用新台币33.92亿元及增聘本国员工1,515人,投审会将要求该公司应
落实承诺及回报执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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