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市创举 政府推使用权宅

楼主: humbler (兽人H)   2023-01-18 23:08:45
1.媒体来源:
工商时报
2.记者署名:
傅沁怡、吕雪彗
3.完整新闻标题: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794888.html
4.完整新闻内文:
为实现居住正义,内政部将结合财政部、金管会等跨部会推出使用权宅的住宅新选项。据
财政部透露,已在盘点面积1,000平方公尺(约302.5坪)以下的地上权土地,考虑由政府
兴建使用权概念的住宅给一般民众,但因涉及住宅法修订,农历年后内政部会找跨部会讨
论。
知情人士透露,未来兴建完成,不是出租、也不是出售,是一种使用权付费概念,会明订
最低使用年限,但不会限制最长年限,至于付费机制,仍在规划中。
依内政部初步构想,使用权住宅不排除定义为社会住宅类型的一种类型,但社宅明订只租
不售,一旦要用“社宅”角度认定,未来需修《住宅法》放宽社宅定义,不限只租不售。
官员说,一般民众出租社宅最长6年,短期内较难放宽,因此拟再提供一项“住宅”的新
选择。
财政部官员表示,这项新住宅主要提供经济能力高于社宅租户、但又买不起一般住宅民众
的购屋需求,“是使用权住宅”,非地上权住宅。知情官员说,这种新模式,有家的归属
感,自主性高,弹性也大,且可自行装潢,未来使用年限倾向只订最短年限,太短对家的
归属感没有意义,至于上限则采弹性自由,不限只有20年,要住30年、50年都可以,房子
使用年限多长就可住多久,“不需要用房子把人绑住”。
财政部指出,这项使用权住宅原则由国家来盖,才不会有营建成本再灌注进去,影响价格
。至于土地选择,目前锁定1,000平方公尺以下标的,主因1,000平方公尺以上地上权土地
多用于标租,且仍以都会区为主,但地点可能“远一点”,用(交通)时间来换取价格空
间。
至于使用权住宅采出租或出售?内政部高层表示,“既非出租也非出售”,是一种使用权
即债权概念,未来不一定是缴权利金,但一定要付费才能使用;至于付费机制,有多元逻
辑仍在评估。知情人士说,这项构想是参考各国住宅政策经验及方案,且属台湾独创概念
,既要市场化又要合宜,由于十分复杂,使用权宅营运系统及背后风险财务,还有如何操
作,都还在厘清构思中,需1~2个月研商才能具体化。一旦推出,对市场应会十分抢手,
但如何扩大供给?年限如何订定?都要有不同的配套措施搭配。
据了解,比较确定的是,取得使用权宅未来不得再进行买卖和赠与继承,也会订有排富条
款。据了解,目前倾向由财政部提供地上权土地,由住都中心负责兴建营运,之后委由政
府透过包租代管方式建立使用者退场机制。
官员解释,有人用20年使用权宅来说明,主因从小孩出生至20岁成年,可能就可换房子,
有其他选择,20年定位是提供不同人生阶段的人能有“阶梯式的选择和弹性”,但实际居
住年限不会绑住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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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tee.com.tw/news/policy/794888.html
6.备注:
谢谢政府德政
台湾人很幸福
以后可以不用为了找地方住而买房缴房贷被绑住了
建商以后苦哈哈
年轻人不会买房 都会来付钱取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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