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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镜新闻
2.记者署名:文|张有君
3.完整新闻标题:
论文抄袭案追诉期快过!吁竹科管理局勿成林智坚共犯 王鸿薇怒催:快提告
4.完整新闻内文:
王鸿薇(图)透露林智坚论文抄袭案追诉期快到了,她要求竹科管理局即刻提告。(本刊
资料照)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中华大学论文去(2022)年7月5日爆出抄袭,同年8月24日中华大学公
告中华大学学术伦理委员会公告,认定林智坚之硕士论文抄袭国家标案结案报告。至今已过了半年,却未见竹科管理局有作为,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今(16日)强调,若竹科管理局
不提告,恐涉嫌放任、包庇,涉嫌图利及渎职,因此她要求竹科管理局即刻提告,捍卫国
家财产。
王鸿薇表示,林智坚抄袭罪证确凿,但竹科管理局对她检举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涉嫌抄袭
报告迟不处理,如果拖过6个月追诉期,林智坚侵害国家财产权,将会无法追究,竹科管
理局应该主动说明进度。
王鸿薇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7 、241条,公务人员于执行职务知道有犯罪发生时,
应该进行告发;而此抄袭案是竹科管理局财产受到林智坚剽窃,林智坚已涉嫌违反著作权
法,针对林智坚论文抄袭标案结案报告,竹科管理局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
。
王鸿薇强调,最慢在去年8月24日中华大学认定抄袭起算6个月,也就是111年2月24日前,
应该要对嫌疑人林智坚提起告诉;但半年过去了,竹科管理局应该早就要有动作,如今进
度到哪里,从中华大学学伦会认定有抄袭后到现在竹科管理局都做了什么调查,应该要立
刻向全民报告。
王鸿薇呼吁,依据法院上所采取的实务见解,公务人员明知林智坚违反法令侵害国家财产
,却自行决定不为提告而使林智坚免于国家的追诉,竹科管理局的局长跟法制人员,使林
智坚免于刑事告诉而成为林智坚的共犯。
王鸿薇最后说,自己在揭发林智坚中华大学论文案过程中,就多次提醒竹科管理局必须就
侵害国家财产权的部分提告,包括去年爆料后7月就寄出检举函、同年9月份记者会呼吁、
10月到台北地方法院告发,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竹科管理局请尽速提告,不要置若罔闻
,政府机关故意作贱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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