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前阵子动保和野保团体互相去那个连署网站提案说
动保-不能恢复安乐死
野保-恢复安乐死-禁止喂养
然后农委会就两案一起讨论
结果最近回复给大家的结果是这样
https://www.facebook.com/wuowuo.tw/posts/5980586152003600
针对日前于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交锋的安乐死与喂养管理与否两案,农委会在协作会议
后于1月12日正式回复,窝窝内容浓缩汇整如下(完整版详见留言连结):
一、安乐死:收容所内动物依现行动保法经评估后可进行安乐死,行政机关应依职权执行
。
二、零扑杀:将维持现行零扑杀政策,是否修法须由立法机关决议。
三、游荡犬猫对野生动物造成侵害处置:需由主管机关依照野保法管制,不需修改动保法
。
3-1. 野生动物重要栖地应由地方主管机关划定保护区,并执行相关许可或禁止的行为管
制(野保法第10条)。
3-2 影响栖息地的非原生物种,可由主管机关进行必要处置(野保法第14条)。
3-2. 国家公园内喂养行为已有法源可禁止(国家公园法第13条)。
后续推动规划:
农委会表示将持续透过跨部会与跨域偕同方式,由林务机关、国家公园管理机关及动保机
关协同合作,善用区域属地法规规范限制喂食动物行为并移除区域内犬只。
真的讲了一堆废话耶,
所以要不要约束这些人喂养或是都带回家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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