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行道落差3公分害摔成四肢瘫痪 高雄男

楼主: eric12 (Eric)   2023-01-12 11:59:41
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黄翊婷
3.完整新闻标题:
人行道落差3公分害摔成四肢瘫痪 高雄男获国赔775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彩券经销商苏姓男子2016年3月2日行经高雄市三民区阳明路与阳明路296巷口的路灯下面
时,因为人行道与排水孔盖高低落差3公分,不慎摔倒撞到路灯基座,送医急救仍造成四
肢瘫痪,一气之下怒告国赔。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
处有过失,判赔77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中指出,苏男2016年3月2日凌晨0时许行经高雄市三民区阳明路与阳明路296巷口,
因为人行道面砖与排水孔盖水泥地间有高低落差大约3公分,他左脚不慎踢到而跌倒,头
部撞上路灯基座,造成颈椎第3、4节滑脱,合并第3至7节颈椎狭窄、四肢轻瘫,他一气之
下提告国赔,要求赔偿医疗费、看护费等共计630万2344元。
高雄地院一审判决国赔232万2022元。全案上诉至高雄高分院,苏男追加求偿,医疗费、
就医交通费、医疗用品费、看护费等,总计1406万6885元。
不过,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认为,事发地点的面砖确实有3公分高低落差,养工
处对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或管理确实有欠缺,但苏男跌倒并非因为该缺失所导致,两者之
间并无相当因果关系,加上苏男请求赔偿的金额过高,因此希望法官判决驳回。
对此,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事发地点人行道确实有3公分的高低落差,关于这一点养
工处也无异议,而路灯基座距离苏男跌到的地点不远,确实有可能撞到,最终仍认定苏男
受伤与养工处的缺失有因果关系,判决应再赔偿542万8006元,总计赔偿金额为775万余元
,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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