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 违保密命令罪改非告诉乃论

楼主: lycppt (清)   2023-01-12 11:28:59
自由时报
立院三读 违保密命令罪改非告诉乃论、最重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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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会今(12)日三读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修正草案”,将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
,改采非告诉乃论,并提高刑责。(记者方宾照摄)
2023/01/12 11:00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为保护我国“护国神山群”,立法院院会今(12)日三读通过“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修正草案”,将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改采非告诉乃论,并提高刑责;
若将诉讼过程中受命令保护、属于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外泄者,最重可关5年、罚3
00万元。此外,于中国及香港、澳门犯上述罪行,也适用此一规定。
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现行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须
采告诉乃论。本次修法改采非告诉乃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万元以下
罚金,罚金大幅提高10倍。
新法也引进境外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明定于外国、中国及港澳犯罪者,不问犯罪地的法律
有无处罚规定,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强化营业秘密保护。
考量营业秘密刑事案件具有高度技术与专业特性,且为避免被害人的营业秘密侵害持续扩大
,本次修法也将侵害一般营业秘密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包含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改由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第一审智财法庭审理,以落实专业、妥适及迅速审理的目标。
此外,为配合去年6月总统蔡英文公布“国家安全法”有关国安营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若
为外国、中国及港澳地区、境外敌对势力窃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本次修法也明
定,这类案件应由智商法院第二审智财法庭审理,将营业秘密保护提升至国家安全的层级化
保护体系。
司法院指出,由于国安法将侵害国安营业秘密刑事案件提升为二审管辖,并规划迟至今年8
月施行,因此,智审法必须配合完成修法,否则上述案件的审理程序将无法依规划期程施行

除了上述强化营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条文外,本次修法也扩大专家参与审判,增订查证制度、
专家证人制度等规定。
鉴于曾有法官因为采纳了专家意见,而撤销了某间跨国企业的上亿元罚单,事后才知道专家
与当事人间有利益关系,惟木已成舟。为避免类此状况,本次修法也赋予查证人、专家证人
揭露义务,让专业意见更客观公正。
而为了让查证人、专家证人更公正、客观,新法除禁止有回避事由的人担任查证人外,更明
订查证人应揭露事项。此外,专家证人准用商业事件审理法规定后,也应揭露事项。
如查证人违反揭露义务(包含未揭露及揭露不实),或依揭露事项可认有影响查证人的客观
性或公正性之虞等情形,法院得依职权撤销该裁定,以保障当事人及第三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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