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先涉恐吓教授再滥用学伦审查?监院纠正

楼主: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3-01-11 07:53:14
1.媒体来源:新头壳
2.记者署名:李镇宇
3.完整新闻标题:
先涉恐吓教授再滥用学伦审查?监院纠正国北教大校长 校方列举3点喊冤
4.完整新闻内文: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校长陈庆和于110年涉恐吓同校洪姓教授,遭监察院纠正,近日监察院
发布纠正案,再指陈庆和滥用学术伦理审查机制,对有过嫌隙的洪姓教授进行有关博士论
文抄袭的调查,国北教大在审查过程违法滥权,破坏教育行政体制,情节重大,教育部则
未确实督导,导致针对洪姓教授的调查程序长达半年以上,对当事人造成巨大心理压力。
据悉,国北教大校长陈庆和于110年1月12日教评会时,因不满评委质疑他刻意安插自己人
马,于会后与陈姓主祕和蔡姓学务长,一同至洪姓教授研究室进行“沟通”,造成洪姓教
授心生恐惧,事后遭监察院纠正。不过,蔡姓学务长及陈姓主任祕书2人认为无端被洪姓
教授贬损名誉,在同年5月提告洪姓教授,北检则以恐吓、威胁为个人主观感受等为由,
予以洪姓教授不起诉处份。
不料风波继续延烧,监院于111年12月15日发布一项纠正案,指出国北教大以博士论文涉
抄袭为由,对洪姓教授启动学术伦理案件调查,但成案程序不符规定,处理过程又粗糙,
破坏教育行政体制,违法滥权情节重大,主管机关教育部更督导不周,放任国北教大持续
对洪姓教授进行调查长达半年以上,伤害大学学术自由与自治精神,也损害洪姓教授的人
格及学术声望,造成当事人巨大心理压力。
监察院说明,经刑事警察局及法务部调查局厘清后,发现这起学术伦理审查案件的检举人
,其发送检举函的IP位址位于美国,联络电话号码则位于中国,两处位置不同,教育部通
知检举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但检举人没有回复,无法确认检举人身份,依规定应视为未
具名检举,不予处理,但陈庆和校长却批准进行学术伦理调查。
另外,监院表示,这个案子中论文比对的时间点有问题,因为检举人是以“后人资料”比
对“前人论文”,这是因果倒置的举证资料,国北教大研发处以因果倒置的资料进行论文
比对,与洪姓教授的论文出版年时隔22年,比对的证明力存在明显问题。
监院强调,国北教大自107年后就没有依规定组成常设性的学术伦理审议委员会,在接获
这起论文抄袭的检举后,由与洪姓教授之间发生职场暴力争议的陈庆和校长勾选委员会委
员名单,进行调查程序,陈庆和本人未申请回避,不符合程序正义。
监院认为,这个案件中,除了陈庆和与教育部外,包括国北教大的人事室、研发处、主任
秘书及副校长等各级主管及承办人员,均未尽切实查证及报告义务,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行
政责任,法务部也应查明是否涉及伪造私文书等罪嫌。监院更呼吁,教育部应审慎评估学
术伦理案件改由“部审”的可能性,维护当事人权益。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稍早发出澄清声明,指关于所称先涉恐吓教授一节,查媒体指称洪姓教
授被恐吓一事,实为子虚乌有凭空捏造,即其如有被恐吓情事,理应循报警或司法途径处
理,惟事发迄今已有2年,皆未有警政或司法单位到校做任何了解情事,反倒另造当事人
于事后即提告洪姓教授涉犯妨害名誉等刑事罪嫌。殊不知主办监察委员为帮洪姓教授因其
知法犯法恶意捏造谎言不实情节故意向媒体爆料,而被另造当事人识破反遭提告,而作成
诸多瑕疵之调查报告,俾让洪姓教授脱罪不起诉。且上开情事,国北教大称已多次于回复
教育部或监察院等正式函文中指证历历,未知此次再旧事重提有何用意?且有关主办监察
委员诸多不合理之纠正案,校方刻正向监察院申复中。
另对于所称滥用学术伦理审查一节,国北教大指行政单位历来均依教育部法规、学校法规
及惯例处理任何学术伦理案件,本次因受理民众具名检举洪姓教授违反学术伦理案件之处
理方式亦不例外,殊不知主办监察委员同前节所述事实一样,未支持大学维护学术伦理立
场,反倒一反常态,未能论究其是否有违反学术伦理情事,而追杀检举人及无理斥责学校
行政单位诸多处理程序,破坏大学自治。
最后,关于所称国北教大校长破坏教育体制一节,台北教育大学指出学术伦理案件依法均
系由学术伦理审议委员会负责受理、调查及审议,校长从未涉入实质审查,反问“何来破
坏教育体制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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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1-10/852482
6.备注:
弄到这样只有纠正喔
告人家结果也不起诉
(东森:国北教大教授控校长职场暴力 主秘、学务长告诽谤结果出炉)
镜周刊甚至用【嚣张校长土皇帝】放在标题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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