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民主义第二讲
变成富翁的地主当然是很快乐,但是考究这位富翁原来只用三百元买得那块地皮,后来并
没有加工改良,毫没有理会,只是睡觉,便坐享其成,得了几千万元。这几千万元是谁人
的呢?依我看来,是大家的。因为社会上大家要用那处地方来做工商事业的中心点,便去
把他改良,那块地方的地价才逐渐增加到很高。
土地价值之能够增加的理由,是由于众人的功劳,众人的力量;地主对于地价涨跌的功劳
,是没有一点关系的。所以外国学者认地主由地价增高所获的利益,名之为“不劳而获”
的利。
所以由这种改良和进步之后所涨高的地价,应该归之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比方有
一个地主,现在报一块地价是一万元,到几十年之后那块地价涨到一百万元,这个所涨高
的九十九万元,照我们的办法都收归众人公有,以酬众人改良那块地皮周围的社会和发达
那块地皮周围的工商业之功劳。这种把以后涨高的地价收归众人公有的办法,才是国民党
所主张的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