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泰安乡长陈吉基国道酒驾肇事酿3伤 无保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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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鲁钢骏
国民党苗栗县泰安乡长陈吉基4日晚间酒驾在国道肇事,造成3人轻伤送医,检方认定他初
犯、有悔意,裁定依职权缓起诉。陈吉基今天透过秘书坦承错误并表达歉意。
国道警方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访表示,4日晚间9时40分许接获报案,国道道1号南下150.8公
里、三义交流道附近路段发生事故,现场共4部车辆发生追撞,肇事驾驶陈吉基先追撞前
方车辆(B车),以致B车接连往前推撞另2部车辆,事故造成3人轻伤送医,陈吉基并未受
伤。
国道警方指出,现场员警对4车驾驶进行酒测,发现陈吉基酒测值达0.67毫克,当时员警
并不清楚陈吉基是苗栗县泰安乡长,陈也未表明身分,因时值夜深,便留置在队部,隔天
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苗栗地检署。检方认定陈吉基是初犯、有悔意,裁定依职权缓起诉,
无保请回。
泰安乡公所秘书陈信达今天接受媒体电访表示,陈吉基上任至今,乡长座车的司机仍未完
成遴选,陈吉基都自己开车跑行程,4日晚间到苗栗市参加餐会,席间喝了一些酒,会后
陈吉基自认意识清楚,就自行开车要回台中潭子住处。
陈信达表示,陈吉基对于造成不良示范表达歉意,并会坦然面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所有刑责
,将加快司机遴选作业,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