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说啦~ 中央法官制 vs 地方陪审团制 真的有影响!
就好像 “进城费” 现在很多人一定反对
就像 “小费” 一定也很多人反对 因为不习惯
又好像 北欧的交易税 (物品的携带式观念 在交易的瞬间就有税 的概念) =携带税
这也有点类似 工资有价的概念
而这类~华人通通不习惯! 因为习惯中央担保制 (若失败就是政府无能)
然后 官方老是会认为 是人民恶劣 难调伏 刁民... (爽的时候 又是中央空降在爽)
殊不知: 老外采地方自治的好处 就是 有错可以推给地方陪审团! 中央就不用负责了
所以 地税也是这样 如果当初开放给一部份地方自治 中央就不用负担全责
(例如 中央vs地方=50% vs 50% = 一半地税由中央订 一半由地方可以表决)
那么后果就会不一样
现在就是中央制调控失能 又想来怪全民 : 都是你们人民选的
网络上太多倒果为因的说法了 无非就是为了...避责
最后 :
(1) 又会弄得像王安石变法一样 ( http://youtu.be/Puw7AIU-XGY?t=704 )
(2) 明崇祯皇帝 想力挽狂澜 却怎么都无法扭转世局
华人腐败的宿命...已经没有一个人想担责 已经没有一个人想为国家向心了
人人只会推给一句 : 天下分久必合 合久必分! (好像人人都变的像算命仙一样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