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大生发文“被老师性骚”提醒同学 被点

楼主: medama ( )   2023-01-02 21:05:58
推 thelittleone : 所以教授是讲过什么吗?有原D卡文 118.167.216.91
→ thelittleone : 想知道教授“哪边让女学生不舒服” 118.167.216.91
经查,被告丙○○发表含有“有没有人跟我一样在学校被老师性骚扰过”、“深受其扰的我
还因此做了好几天的恶梦”、“现在每天上学都要担心遇到那个恶心的男老师”、“投诉过
了但是根本没有用”、“希望各位女生多多注意”、“某老师特别喜欢约女学生出去玩”、
“真的很恶心”等内容之贴文,被告甲○○在该贴文下留言:“姓@吗”等语,被告乙○○
则留言“是健美系的@XX吗”等语
(我帮老师码一下姓氏)
被告丙○○、甲○○确曾向辅英科大申诉遭原告性骚扰,嗣经性平会调查后,虽认定原告①
询问是否要一起出去玩(户外教学)、②穿戴标本在学生头上并要求其他人拍照传送予原告
、③找学生聊天、④称呼学生为乖小孩等行为,因欠缺“性意味”之要件而不成立性别平等
教育法第2条第4款之性骚扰,惟已具备“不受欢迎”或“导致相当负面影响”等要件,此有
性平会109学年度第7、8号性骚扰案之调查报告书(审诉字卷第36至49页)附卷可稽。又该
调查报告书之处理建议为:⑴原告之言行虽然不构成性骚扰行为,但原告之教学方式恐有使
部分学生有不快之感,且经调查小组查证属实,此部分则应提醒原告教学方式进行一定之调
整;⑵本案之发生,显示尚有教师对于教师教学界线有待改进之处,对学生称谓部分应一视
同仁,建议学校持续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及专业伦理之宣导,以达友善校园教学环境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黄良杰
: 3.完整新闻标题:
: 女大生发文“被老师性骚”提醒同学 被点名教授提告求偿全输
: 4.完整新闻内文:
: 高雄某科大专任教授被一名女大生在“Dcard”,以“被老师性骚扰”发文,描述被骚扰
: 经过纾发心情,并提醒其他女生多注意防范,2名同班学生见文后留言,直接点名该系所
: 教授名字及任职科系,教授愤向女大生等3人告妨害名誉,检方认为3名同学发文、留言,
: 并未造成教授名誉受损,予以不起诉,教授不服声请再议,被高雄高分检驳回确定。
: 该名教授告3名学生妨害名誉败诉,心有不甘,再提民事求偿共60万元精神损失,高雄地
: 院审理后,再判教授败诉,表示经学校调查结果,认为教授教学方式造成学生不愉快,被
: 告并无侵权,判3人免赔。
: 判决书指出,被告女人生于前年2月底,认为遭教授性骚扰通报校方,她见申诉无下文,
: 隔月在Dcard平台,以“被老师性骚扰”为名发文,询问有没有和她一样在学校被老师性
: 骚扰过的同学,她发言表示深受其扰,每天上学都要担心遇到那个恶心的男老师,并抱怨
: 投诉校方没有用,提醒各位女生多多注意。
: 有同学见女大生发文后,在下方留言“姓O吗”、“是某某系的OOO吗”,因直接点名系所
: 教授名字及任职科系,该名教授发现此则贴文后,对女大生及2名留言同学提告妨害名誉
: ,检方认为3名学生发文和留言,内容可受公评,并未造成教授名誉受损,予以不起诉处
: 分,教授声请再议,被高雄高分检驳回确定。
: 法官调查发现,被教授提告的其中2名学生,曾向校方申诉遭教授性骚,性平会虽确认不
: 构成性骚扰,但认定其教学方式恐有使部分学生有不舒服感受,提醒教授应针对教学方式
: 调整,况且,女大生寄电邮给校方,表达对教务处回复的不满,将另循申诉途径救济,并
: 未要求校方转寄给教授,并无侵权、诽谤之意。
: 因教授确曾被女学生申诉性骚,已具备“不受欢迎”或“导致相当负面影响”等要件,对
: 于学生以自身经验为基础,在Dcard贴文与留言,具有高度公益性及急迫性,就算未必与
: 校方认定相同,属于阻却违法作为,判3名大学生免赔,全案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72595
: 6.备注:
: 传道授业解惑 别搞自以为是的教学方式
: 该教就教 该当就当 免得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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