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若侵略者给逃跑窗口期,跑or留下?

楼主: zxc17893 (嘻嘻)   2022-12-29 05:48:54
马关条约于1895年5月8日生效,亦即1897年(明治30年)5月8日为选择大日本帝国国籍或离境
的最后期限,这一天就是“住民去就决定日”。
根据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
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
台湾人又不是第一次面临在侵略者前
选择自己的国籍的抉择
早就在马关条约
清国甲午战争打输日本就签定马关条约割让台澎给大日本帝国之后
日本派兵来台平定台湾这些绑辫子的地方仕绅
当时就给予了两年的时间给当时的台湾人三个选择
1.想当清国人就坐船回大陆
2.想留下来就当日本人
3.想离开台湾去第三国当外国人
根据当时的官方统计,最后选择离开台湾的共有6,456人,为当时台湾总人口数约250万-
280万的0.23%-0.25%,以士绅占大多数。依当时三县一厅的行政区划,其中台北县369户
,1,574人,台中县301人,台南县4,500人,澎湖岛厅81人。留下的99.75%台湾人均取得
日本国籍。
所以大概想留下来的台湾人还是占大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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