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交往条件“帮付房贷5万”银行员4万薪水

楼主: ntupeap (打发上课时间不能没有我)   2022-12-23 12:19:13
交往条件“帮付房贷5万”!银行员4万薪水全上缴 她仍拒:太少了
ettoday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405861
记者施怡妏/综合报导
一名男网友表示,之前认识一名聊得来的女子,对方买了1800万的房子,交往条件是住在
一起,并且支付每月5万元的房贷,于是原PO提,房子改成共同持有,他就愿意支付全部
的房贷,不过女子不答应,两人最后不了了之,“她觉得房子是属于她的,而贷款是我要
缴的”。
男网友在PTT发文,女方买了一栋1800万元的房子,每月房贷5万多元,如果要交往的话,
男方要搬来一起住,并且负担全部的房贷,“因为头期款她已经先付了”。原PO则认为,
如果房子改为共同持有,就愿意负担房贷,“她听到我说,房子要改成共同名下就很不爽
,她就不要了”。
女生表示,身边有两个好闺蜜,都是老公出钱买房,并登记在女方的名下,而且闺蜜也不
用上班,都是老公在养,因此不接受原PO的提议。
原PO还透露,女方之前遇过一名月薪4万元的银行员,对方每个月上缴全部的薪水,但女
生却拒绝,“因为4万多的薪水太少了,还要扣掉给男生的生活费,根本不够用”,原PO
不禁感叹,“台女很多的确是这样”。
贴文一出,有网友认为,原PO只负担房贷已经很好了,“你跟对方付出同样金钱才好提共
同持有”、“她已经缴头期了,已经大胜超多台女,你一个月才缴5万房贷”、“在你缴
完6年房贷前,都是女生付出比较多”、“老实讲这个好很多,很多女生出几千块,然后
说要挂在她名下喔”。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不合理,“要帮忙缴当然是共同持有阿”、“诈骗集团”、“不是吧,
又不是结婚”、“又没有结婚,干嘛帮人家缴房贷”、“每月照比例给房租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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