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物价涨幅未达3% 明年综所税免税额不调整

楼主: combo999 (---)   2022-12-22 19:39:15
物价涨幅未达3%门槛 明年综所税免税额等不予调整
钜亨网记者郭幸宜 台北2022/12/21 20:51
财政部今 (21) 日公告明 (2023) 年综所税免税额、扣除额等相关调整结果。因 2022 年
的物价涨幅未达 3% 法定调整门槛,因此免税与扣除额仍维持现状不变,一般免税额仍是
9.2 万元、单身者标准扣除额仍是 12.4 万元,将在 2024 年 5 月申报综所税时适用。
财政部表示,包括综所税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
额、课税级距及计算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金额,依规定当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年度指
数涨幅超过 3%,将按上涨程度予以调整。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2023 年度与综所税相关的 6 大项目与 2022 年度相比,消费者物价
涨幅指数为 2.98%,尽管接近 3% 调整门槛,但仍因未达法定门槛,因此依规定不予调整

换言之,2023 年度的综所税免税额仍维持 9.2 万元不变、单身者的标准扣除额仍是
12.4 万元、有配偶者标准扣除额则是维持 24.8 万元、薪资所得与身心障碍的特别扣除
额也维持 20.7 万元。另外,区分税率的课税级距门槛也不予调整。
至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免税额,赋税署表示,因最新物价水准与 2022 年度相比,涨幅低
于 10% 的法定调整门槛,因此 2023 年度遗产税、赠与税的的免税额仍分别维持 1333
万元、244 万元不变。
另外,营利事业及个人免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 (最低税负制),依规定当消费者物价指数
较上次调整年度指数涨幅累计达 10% 以上,将按上涨程度予以调整。
赋税署表示,现行营利事业适用金额,是从 2013 年度起,从 200 万元调整为 50 万元
,2023 年度适用的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与 2013 年度相比,涨幅为 10.55%,已达调整标
准,根据上涨程度调整为 60 万元,预估税收影响数约 4500 万元。
至于个人适用金额,由于上次调整年度为 2014 年度,而 2023 年度适用的平均消费者物
价指数与 2014 年度相比仍未达应调整标准,因此不予调整。
https://news.cnyes.com/news/id/504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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