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挺高虹安闯地检署辱国旗 激进份子身分被锁定
嗯嗯.. 辱国旗就该当作激进份子处理
那么
绿委蔡易余提案修《刑法》 烧国旗、侮辱国旗无罪
〔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烧国旗遭判刑合理吗?日前有男子因焚烧国旗被判刑入狱,引
发争论。民进党立委蔡易余、高志鹏主张“焚烧国旗是言论自由”,提案删除刑法第一百
六十条“侮辱国旗国徽及国父遗像罪”,落实转型正义。
蔡易余指出,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不符民主国家精神,该法所提内容无危害公共利益,也不
影响他人自由权益,行为应受到宪法保障,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更曾明示焚烧国旗属宪法言
论自由范围。
蔡表示,该法是威权遗绪,已经过时,为落实转型正义,废除有其象征意义与必要性。
对...
把该挂国旗的地方改挂党旗=辱国旗=激进份子
那么烧国旗 是要当作恐怖份子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