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记者署名:曾健祐
完整新闻标题:保母虐瘫男婴酿卧床终身无工作能力 判6年入狱赔1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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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16:56 联合报/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保母罗秋萍收托1名未满1岁男婴时,竟大力、剧烈摇晃他造成抽搐、瘫软,紧急送医
仍因脑重创偏瘫、几乎失明,终身需卧床无工作能力,刑事依重伤害罪判她6年确定。因
台中地检署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先支付家属141万多元补偿,中检再对罗求偿,民事判罗
应给付中检全额,可上诉。
台中市社会局2020年2月12日公告指出,罗秋萍2019年11月12日收托时间,对照顾儿少不
当对待,造成儿童硬脑膜下出血及眼底双侧弥漫性视网膜出血,经家防中心查证属实,依
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1项第15款及第97条规定处分,公布其姓名。
检警调查,罗女是有登记证书合格保母,2019年11月12日受托未满1岁的陈姓男婴却大力
、剧烈摇晃他头部,当天下午5点发现男婴四肢抽搐、僵硬及脖子瘫软,消防获报到场时
男婴已昏迷,紧急送院发现硬脑膜、视网膜出血。
男婴手术后仍因脑受创造成左半边偏瘫、右眼视觉永久受损,双眼视力不良无法恢复等重
伤害;台中地院一审时,罗女矢口否认辩称没有摇晃男婴,对方父母则说,当天早上将小
孩交给罗时都正常且没有疾病,中午罗还传照片也没问题,到了下午才变这样。
法院另比对罗女家人证词,确认罗当天收托时男婴没有异状,且全是由她1人独自照顾,
与另名受托孩童、自己家人并未接触,另也参酌医院诊断、鉴定等结果,确认男婴所受重
伤害是当天“下午某时”遭人大力、剧烈摇晃造成。
法院审酌,罗女明知男婴是襁褓中婴儿,罗身为保母本应悉心呵护,却大力、剧烈摇晃造
成男婴重伤,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她6年,全案上诉二、三审均驳回
后确定。
被害家属向台中地检署申请重伤补偿金,中检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决议补偿141万
920元,中检先行支付后,再依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向罗女提民事求偿全额;对此,罗女仍
否认有侵权行为。
民事根据罗女在警询、侦查及审理相关证据,认为应可推断男婴头部是遭罗剧烈摇晃造成
重伤,罗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且男婴长期卧床、终身无工作能力,认为中检求偿有据,判
罗女应给付台中地检署141万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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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846377
备注:
半边瘫痪,右眼视觉永久受损,双眼视力不良无法恢复...
光是长期照护,父母大概这辈子就...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