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苏焕智FB:高虹安案 比较倾向是合法的捐赠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2-12-17 17:23:41
※ 引述《maxxxxxx (马克思)》之铭言:
: https://reurl.cc/oZXLag
: 以下为苏焕智脸书全文
吴成典的案子和高虹安的案子不太一样
吴成典的案子助理都做证是自愿捐赠的,这点没有问题
检察官咬的点是他请的助理从来没有进立法院研究法案,是在地方服务处任职,检察官认
为地方服务处的员工要由立委自己掏薪水聘请,不能从立法院以助理的名义申请
高等法院最后的见解是人事费用用在委员问政项目上就没有问题,所以可以用在聘请服务
处职员。
检察官又咬只是办活动的时候搬个桌子椅子,或是发个文宣根本就不是助理工作,而且做
这么一点点工作可以拿到上百万薪水,根本不合情合理,可见那些助理只是人头
高等法院认为只要有做就可以了,做多做少,或者是可以拿多少薪水那是立委跟助理之间
的契约关系
所以从这点就知道高虹安的案子跟吴成典的案子不一样
首先高虹安的助理要出庭作证自己是自愿捐薪水,只要其中一个助理咬高虹安,那整个案
子就不同了,至于是不是自愿捐薪水就让法院调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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