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柯总召
让我在现在见识到
什么叫作有钱判生没钱判死
法院我家开的
司法改革成功
刑不上大夫(的儿子
^_^
※ 引述《t21 (t21)》之铭言:
: 你去用关键字google 新闻就知道,
: 邮局,大麻,毒品
: 平常海关查到有毒品的包裹,
: 货品或货柜等等案例。
: 一般都是警察或是所谓的执法人员,
: 假扮成邮差或司机去送包裹或货品抓收件人。
: 唯独柯大麻的儿子特别
: 检察官让检调人员,
: 请柯大麻的儿子来说明,
: 然后要查扣手机,手机又刚好不见。
: 对了,
: 当初柯大麻的儿子还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吸大麻了。
: 后来一验,结果吸毒反应是阳性。
: http://i.imgur.com/pq8AoSP.jpg
: http://i.imgur.com/xLaVRgh.jpg
: 引述《b777300 (su35s)》之铭言:
: : 出
: : 。
: : 二
: : ,
: : 信
: : 吸
: : 对于这个判例我很好奇:
: : 第一,因为海关人员是算是“抽验”包裹发现二级毒品大麻膏?
: : 如果是抽验就没有栽赃问题吧?
: : 第二,因为要确认收件者是不是冤枉的,所以会去验尿+毛发?
: : 收件者的毛发有验出毒品反应,应该就算罪证确凿了吧?
: : 为何事后检方要把毛发验出毒品反应的问题把嫌犯单独从运输大麻膏事件上切割开?
: : 不就是因为要确认大麻膏是不是跟嫌犯有关才去检验毛发吗???
: : 第三,检方认为,若有意运输毒品,不可能填上双方真实姓名、地址,因此采信他的
说
: : ,裁定不起诉处份???
: : 毛发都验出毒品反应了...这要是在他案,早就关到死了吧?
: : 以上是小乡民看本次案子的单纯疑问,有法界乡民能帮忙解惑一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