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最近才有经验
我老婆之前在PTT合购版 被盗帐号的使用者诈骗
后来去警察局提告
检察官去找出汇款帐号的注册帐号所有人来调查
对方说自己也是被盗资料 去申请帐号
所以检察官就认定该人无犯意 所以整件事情就不起诉
当我收到不起诉书的时候满头问号
这整件事情应该是针对诈欺这个行为做提告
怎么最后证明这个收款帐号的注册资料当事人没犯意就不起诉了
最前面还写一个不知名之诈骗份子
注册支付连的手机也没查 IP也没查 金额流向也没查
就这样 the end
整件事情只看出来
检察官随随便便不起诉
可怜啊 没有后台的一般人被诈骗就是自己看着办
有后台的马上抄你机房
就算诈骗起诉了 也是轻罪
难怪台湾是诈骗天堂
引渡都要引渡回台湾 不敢去大陆 不然就关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