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网造谣美国也要求配方 我食药署打脸:

楼主: MICWAR (EE)   2022-12-15 20:22:00
食药署说得一点都没错!
食药署说:
我食品业者将食品输销到美国前需要到美国官网取得食品业者注册码(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FFR),注册所需填写的资料,包括工厂基本资料、联络方式、生产产品类
别码及在美代表人,完成注册后,即可出口至美国。
要怎么填可以参考
https://www.fda.gov/food/online-registration-food-facilities/food-facility-
registration-user-guide-step-step-instructions
另外食药署还说:
若需要出口“高风险、高关注食品”到美国,例如罐头类食品,就需要另外申请制造业者
注册帐号(FCE),再依产品属性填写对应资料表单,填写内容则包含加热温度及时间。
食药署指出,国际上针对“高风险、高关注食品”,特别是针对成分含动物源来源,为确
定产品安全,会要求业者提具加热温度、时间等安全管控佐证资料,至于其它一般食品(
不含动物源成分的食品)可自由贸易,官方不会特别要求。
问题就是那些属于“高风险、高关注食品”的项目?
除了食药署提到的动物源成分(肉,牛奶,奶油之类)以外
FSMA 主要看两点 pH>4.6 或水活性>0.8或0.85
因为不在范围内的产品,菌与相关微生物危害风险较小(像是果干、豆干、调味粉之类的)
哪有哪些可能会属于“高风险、高关注食品”的项目?
水活性 (参造NSW food authority)
面包 0.94-0.97
烘培蛋糕 0.9-0.94
一家烘焙公司,不知道有哪些产品,是不属于“高风险、高关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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