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印尼“非婚性行为有罪化”风波:在取缔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2-12-15 01:10:30
1.媒体来源:《报导者》
2.记者署名:2022/12/14
文字/张镇宏
核稿/何荣幸;责任编辑/黄钰婷
3.完整新闻标题:印尼“非婚性行为有罪化”风波:在取缔黑魔法与禁止同居背后的民主倒
退
4.完整新闻内文:
12月初,印尼国会通过了历史性的《新刑法典》草案(RKUHP),内容不只以传统价值限缩
个人自由,更透露出印尼日渐加速的“民主倒退”。(摄影/Getty Images/Agung Parame
swara)
https://i.imgur.com/aO2xX3v.jpg
12月初,印尼国会通过了历史性的《新刑法典》草案(RKUHP),取代100多年前荷兰人留下
的殖民地刑法。但这份被印尼政府誉为“司法解殖”的新版刑法,却在国际社会引发争议与
关注──因为新法扩大了通奸罪的定罪范围,并将所有“非婚姻关系的性行为”皆视为刑事
犯罪。
保守的入罪政策,很快引发旅游业与外国观光客的恐慌,但印尼政府却不断澄清该罪“几乎
不可能施加于外国游客”,反呼吁外界应尊重并理解印尼的社会价值观。同一时间,过去几
年屡屡引发争议的〈反黑魔法罪〉、〈侮辱总统尊严罪〉与〈堕胎罪〉也都同时列入新法典
。但联合国与印尼本地的公民NGO却都大响警钟,强调非婚性行为的有罪化与各种奇妙怪法
都只是冰山一角,投射在争议背后的真正危机点,其实是印尼日渐加速的“民主倒退”。
“同居禁令”加“非婚性行为有罪”争议, 是国际社会太过紧张?
在历经数十年的修法讨论与政治拉扯后,印尼国会终于在2022年12月6日,经由国会三读通
过《新刑法典》草案。但这份新版刑法的2项新增罪行,却引爆了国际争议──
1.非婚性行为有罪:所有非婚姻关系的性行为皆会被视为刑事犯罪,违者最高可判处1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罚金1,000万印尼盾(约新台币2万元)。
2.异性同居有罪:所有非婚姻或亲属关系的男女,不得同居,违者最高可判处6个月以下有
期徒刑。
2项争议修法让全球旅游论坛与旅行社涌入大量焦虑提问:“印尼新刑法实行后,未婚情侣
是不是就不能去峇里岛玩?”国际各大媒体头版关注“非婚性行为入罪化”的舆论压力,不
仅让好不容易才等到疫情开放的印尼观光业者急跳脚,峇里岛州政府也紧急保证“警方绝不
会检查观光客出入境与酒店订房的伴侣关系个资”,最后连印尼司法部都出面强调:印尼的
新法条文“基本不影响观光业与外国游客”。
印尼司法部解释:《新刑法典》草案虽已三读过关,但在总统签字批准后,还有长达3年的
过渡缓冲期,最快2025年12月才会生效上路。再者,无论是非婚性行为罪还是非婚同居罪,
都是“有限制告发者资格”的告诉乃论──简言之,只有被告的法定婚姻元配和父母子女一
等亲属,才有资格检举犯罪。
一般来说,外国情侣赴印尼旅行,会被自己的直系血亲与法定配偶“跨海检举”的成案可能
性极低。再加上告诉乃论的约束,除非有人报案检举,否则印尼警方无权主动搜索与取缔。
因此印尼政府才会拍胸脯担保新版刑法绝不会影响外国观光客的旅行计画。
尽管外国游客担心的“非婚性行为罪”看来只是虚惊一场,但在争议的新闻讨论中,却也意
外让国际社会看见了印尼法学界与公民社会,对于印尼《新刑法典》的高度疑虑──因为“
非婚性行为罪”与“非婚同居罪”,确实打压了印尼社会的性别平等与个人自由,但引发争
议、甚至危及民主自由的新法内容,却不仅只如此。
印尼坚持“全新刑法”的理由?去除荷兰殖民的歧视痕迹
12月6日,负责监督修订的印尼议会委员会主席班邦(Bambang Wuryanto)将《新刑法典》
草案交给众议院副议长。(摄影/REUTERS/Willy Kurniawan/达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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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排山倒海的国际压力,印尼政府除了冷静解释,也不忘强硬主张外国人应该要“尊重印
尼本地的社会价值与传统文化”,并强调印尼目前现行的《刑法典》(KUHP)绝大部分仍沿
袭自荷兰殖民政府在100多年前留下来的《荷属东印度群岛刑法典》(Wetboek van Strafre
cht voor Nederlands-Indië)。
在16世纪末的大航海时代,往东方探索香料贸易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尼爪哇岛建立了殖
民地。而当179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解散后,印尼殖民地则由荷兰政府接管,进入“荷属东印
度”时代。但无论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是荷兰政府,对于东印度群岛殖民地的统治都具有明
显的种族阶级色彩,许多殖民地法律与权利保障只适用于欧洲人。一直到了20世纪初,荷兰
为了加强对印尼本地的社会控制,这才于1918年颁布了殖民地专用的《荷属东印度群岛刑法
典》。
“荷兰殖民者留下的刑法条文,至今仍是印尼日常法律的基础,但其中所存在的殖民主义、
威权与歧视色彩,却一直影响着印尼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价值,因此早从1950年印尼正
式建国以来,历代学者都一直希望能够通盘修改《刑法典》,好让我国司法体系彻底挥别殖
民遗绪。”印尼法学专家、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中心(ICJR)的执行长伊拉斯谟(Erasmus Na
pitupulu)向印尼大报《罗盘报》(Kompas)解释。
“以死刑为例,出于文明与人道精神的考量,荷兰本土从1870年开始就废除了(一般犯罪的
)死刑(注),但在1918年颁布的《荷属东印度群岛刑法典》却一直保留死刑。”伊拉斯谟
认为:
“因为殖民者认为印尼社会有必要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我们被认为是骗徒,是没有受
过教育、不受信任、卑微可鄙的人民,所以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才需要被死刑威吓管理。类似
状况也出现在殖民地专属的仇恨言论罪与叛国煽动罪,因为印尼人被视为肤浅、容易被煽动
激怒、无法控制情绪的种族。”
虽然在17世纪末期、荷兰东印度公司破产解散后,荷兰就逐渐失去了海上霸主的昔日地位,
但在印尼的殖民统治却一直延续到了二次大战以后,当时的荷兰政府再也无法承受印度尼西
亚独立战争(1945年~1949年)的高昂代价,于是才承认由革命军领袖苏卡诺(Sukarno)
建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但独立建国的印尼百废待举,要如何有效治理全国1万7,000多座岛
屿、超过100个不同语言与文化历史的民族,也让新政府极为头痛。因此,荷兰殖民者留下
的《荷属东印度群岛刑法典》才被直接沿用为印尼共和国的《刑法典》,以作为过渡时期的
权宜之计。
不料这种过渡状态却持续了70多年,因为殖民时代的刑法同样留给中央政府相当大的镇压权
力,所以在苏卡诺、苏哈托(Suharto)的独裁时期都没有积极修法的动机。一直到1998年
独裁者总统苏哈托下台,印尼终于结束了威权专制、正式走入民主时代,印尼政府与社会这
才终于展开“司法解殖”与“刑法印尼化”的改革进程。
但在超过20年的漫长讨论中,印尼政府与民间司改NGO之间对于“进步”的想像,差异却是
愈来愈大。
从取缔“黑魔法”,到打压言论与新闻自由
12月5日,抗议《新刑法典》草案的反对运动者们在印尼国会前聚集抗议。(摄影/REUTERS
/Willy Kurniawan/达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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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刑法典》草案三读过关后,印尼法律人权部长亚索纳(Yasonna Laoly)公开表示:
“全新修订的《新刑法典》草案,让印尼实现了殖民时代刑法的去殖民化,对于国家主权是
非常重要的进步分水岭。”
他特别强调,荷兰人100多年前留下的殖民地刑法,有许多内容早已过时,或者无法有效回
应“印尼社会的日常需求”──然而亚索纳指的在地刑法需求,恰恰就是引发最多国际关注
、甚至嘲讽的争议核心。
在印尼官方的论述里,新增的非婚性行为罪与异性同居罪,是符合印尼风土民情的立法调整
。因为印尼“主流社会价值”并不认可婚前性行为与同居,所以新版刑法的“增强规则”即
是回应社会对于道德秩序的要求标准。此外,新版刑法也增加了极为争议的“使用黑魔法罪
”,包括宣称能使用咒术、或使他人相信被告可使用巫术伤害他人者皆属犯罪,被告发者最
高可被判处18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在国际媒体的报导里,黑魔法罪与非婚性行为罪,时常是被讥讽、或解读为“印尼走向宗教
保守主义”的象征。不过这种来自国外的讪笑与批评,却被印尼解读成“昔日西方殖民者的
凝视”,反而助长了政府对于民族主义式修法的支持与决心。
但事实上,印尼公民团体虽对这些争议法条感到不满,但真正让本地舆论感到忧心的,并不
是黑魔法、婚前性行为或者是国际观光客的观感,而是新版刑法“威胁新闻与言论自由”的
威权色彩。
像是过去曾被宪法法庭判断违宪的“侮辱总统罪”,在新版刑法中再次复活,未来凡言论涉
嫌诽谤正副总统、内阁部长、国会、宪法法院与最高法院 等国家首长与机关,伤害其“
尊严与荣誉”者,最高可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但罚则中,并没有明确定义“诽谤”与“批
评”的具体差别,反而扩大对“散播诽谤内容”的起诉范围,除了个人发出言论之外,网络
转贴、播放录音、甚至讽刺性表演,只要符合“能让他者看见”就可被追究侮辱首长与国家
机关罪。
此外,另一个争议焦点──新版刑法〈240条〉──也被指控是套在新闻自由头上的吊索,
其条文叙述为:
“任何人在明知或有理由怀疑会引起社会骚乱的情况下,仍传播不实、夸大、或不完整的相
关新闻者,将被处以最高2年有期徒刑。”
但印尼的公民团体对此却表达了强烈抗议,指控新版刑法意图模糊“引发骚乱”的因果关系
,毕竟在重大事件之下,没有新闻记者能完全确定报导的内容会不会引发骚乱,因此其造成
的直接结果就是强化媒体自我审查,进而限缩新闻报导对于公民抗争与社会运动的关注,扩
大公民社会的寒蝉效应。
譬如因支援西巴布亚人权运动而被印尼政府通缉的维权律师许爱茜(Veronica Koman),就
以西巴布亚的“冲突报导”为例,强调印尼政府不仅涉嫌隐瞒非法杀害平民与战争罪暴行,
军队更全面封锁新闻报导、并以“散播假新闻”为罪名来封杀所有报导在地真相的新闻媒体
。再加上《新刑法典》也强化了印尼警方对公民示威的事先审查权,未来所有团体的集会游
行都需要事先申请并得到许可,突发型示威将一律视为刑事犯罪,同时过往屡屡被用来对付
西巴布亚非暴力独立运动的“叛国罪”(注),刑度更大幅加强至最高死刑。
2019年8月23日,反对运动者在印尼通讯与资讯科技部大楼前,抗议政府切断西巴布亚网络
讯号阻止当地传播抗争讯息。(摄影/NurPhoto via AFP/Andrew 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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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特别强调新法的条文是为了给社会秩序划清界线,以清楚的举发规定与惩罚刑度,替代
印尼各地常见的诉诸私刑。但反对者却强调,用严刑峻法来强调传统家庭价值,往往会鼓励
民众采取更激烈与侵略性的私刑手段──以印尼最保守,对于性少数与自由恋爱最不友善的
亚齐省为例,其针对LGBT、非婚感情关系与通奸等问题的私刑施暴率,就比印尼全国平均高
出300%。
藉新法扩大压制人民自由,“这个政权比殖民政府还蛮横”
“毫无疑问地,印尼已进入了后苏哈托时代(reformasi) 改革开放终结的至暗篇章。”在
国会三读通过《新刑法典》草案后,印尼最有声量的英语报社《雅加达邮报》(Jakarta Po
st)发表了一篇海内外关注的强硬社论:
“在接下来这个时代,不自由主义与宗教保守主义只会为权力菁英的利益服务,我们的民主
将因此被步步侵蚀、并助长一切反民主的力量。”
《雅加达邮报》与其他反对意见多认为,印尼的《新刑法典》草案之所以令人失望、心寒、
甚至紧张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法条实际修正的结果,而是在修法过程中,当前印尼的佐科
威总统(Joko Widodo)政府所展现出来的政治态度,已不再有他当年上任之初的进步开明
,反而大步地朝保守主义与传统政商菁英靠拢。
佐科威的支持者强调,印尼主流国民的家庭观念确实相当保守,因此《新刑法典》自然会与
欧美国家的标准不太一样。更何况在“死刑”等牵扯到国际外交的重大修法上,佐科威政府
已争取到了重大进展──未来印尼的死刑将改为“死刑缓期执行”,如果死刑犯在囚10年表
现良好、展露明确忏悔态度,死刑判决则可在司法检核后改为无期徒刑──因此各界在批评
印尼“保守”之余,应该要用“比较级”的角度来理解印尼政坛的价值观妥协,用鼓励代替
批评来回应每一小步的社会进步。
2019年9月20日,在雅加达的街头,一名贩售许多印尼领袖照片的街头小贩摆出佐科威的人
形立牌。(摄影/AP Photo/Tatan Syuflana/达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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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对意见却指出:《新刑法典》草案所衍生出来的种种“恶法争议”其实早已在民间引发
反弹与激烈争辩,像是一度包围国会大厦与警方在首都街头爆发激烈冲突、创下自1998年苏
哈托垮台以来最大规模街头抗争的2019年印尼学运,当初诉求就是要佐科威总统退回恶法、
重新启动公民参与公开讨论《刑法典》的修改方向。但佐科威政府却采取拖延战术,公民团
体与学生组织虽然后续收到了公听会的邀请,但修法方向仍是由国会政党自行讨论,民间NG
O只能单方面地听政府解释修法过程,并没有真的参与修法讨论或纳入咨询。
在此状况下,2019年学运所反对的侮辱政府领导人与国家机关罪,几乎原封不动地在2022年
三读通过;同居禁令、非婚性行为禁令等牵扯个人权利问题,最后也只加上了“仅限一等亲
与法定配偶有资格告发”的检举限制;孕妇堕胎入罪化的争议修法,亦照常过关──除非遭
受性侵、有重大健康风险且怀孕14周以内者,在医生建议下可进行人工流产手术,其他所有
孕妇一率禁止堕胎,孕妇本人将面临最高4年有期徒刑,执行“非法人工流产手术”的医护
人员将面对5年牢狱,其他非限定专业医护人员者亦不准提供他人使用堕胎药物或途径的资
讯,否则都将面对刑事罪责。
印尼的性平团体指出,佐科威政府在翻新《刑法典》时,明显只顾虑“传统家庭价值”而刻
意忽略“印尼社会性别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以非婚性行为罪与同居罪为例,政府主张一等
亲告发原则是保护“家庭中可能受害的成员权利”,但实际上却可能加强传统家庭对于个人
婚配与感情选择的控制权力。除此之外,将非婚姻同居关系视为犯罪,也可能让家暴与性侵
受害者因害怕被控罪、更畏于寻求社会救助,进而强化性别不平等的恶性循环。
不过《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与《日经亚洲评论》(Nikkei Asia Review)的分
析皆指出:印尼的新版刑法改制,仍保留了相当多的殖民旧法,条文内容也出现大量模糊不
清、前后矛盾的拼装车问题,就结果来说虽然并不进步,但也没有非常保守,明显是为了讨
好国会宗教保守温和派政党的“协商折衷”──这其中所隐藏的政治目的,主要与2024年印
尼总统大选有关,因为已经连任一次、达到总统任期门槛的佐科威很可能即将离任,因此要
如何协调国会政党联盟、趁选举之前尽早安排接班权力版图,才成为佐科威目前最在意的焦
点。
“民主的基础是个人自由,但如果当局一受到批评就要惩罚发声者,所谓的民主就会自我毁
灭。”印尼新闻杂志《时代周刊》(Tempo)对于佐科威政府借由《新刑法典》,扩大压制
新闻自由、威胁舆论批评政府领导人的做法,也发表了严厉的谴责社论:
“印尼不是君主制国家,印尼也不属于总统所有,这个共和国属于所有印尼人民,无论是谁
当选执政,都无权惩罚欺凌这个国家的主人──所以如果有一条法律是刻意设计来免于当权
者被人民嘲笑,那我们只能说:这个政权比殖民政府还要蛮横。”
澳洲国立大学的东南亚研究期刊《新曼荼罗》(New Mandala)则认为,为了布局2024年大
选的权力洗牌,佐科威政府未来2年内应该会持续倒向温和主流派的宗教保守政党与大型财
团。但其所形成的权力结构,很可能会种下日后政治危机的种子:
“争议的《新刑法典》,还不算印尼民主棺材板上的最后一颗钉子──但它给了其他想把钉
子敲进去的人,一把沉重的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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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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