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林宛谕
3.完整新闻标题:
暴走男弄乱号志交通大乱 偷警用钥匙自行上铐
4.完整新闻内文:
彰化县黄姓男子今年6月因心情不好随意敲坏骑楼娃娃机玻璃,在派出所做笔录时,还趁
员警不注意时,偷走墙上警用手铐、号志钥匙串,隔天再持号志钥匙打开号志控制箱,乱
操作交通号志,造成马路号志异常,当地交通大乱,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
、窃盗罪等将他判刑10月。
判决书指出,黄嫌曾犯伤害尊亲属罪、毁损罪、公共危险罪、窃盗罪及毒品案等被分别判
刑2年到2年2月不等徒刑,2021年5月才执行完毕出狱,即又在同年12月在路边看到有人将
装有价值约3500元的日用品购物袋放在机车脚踏垫上,他即随意窃取离去。
今年6月13日中午他行经员林市市区骑楼时,因心情不佳,以铁锤敲破娃娃机台上的玻璃
,被报警处理,下午3点多在派出所制作笔录时,趁员警没注意,偷走警用手铐、及交通
号志控制箱钥匙1串偷放进自己的背包内。
黄男隔天上午7点多即到埔心乡员埔路与柳桥西、东路口及员埔路与二路口,用偷来的钥
匙打开交通号志控制箱,自行乱操作红绿灯号志,造成交通号志大乱,时值上下班尖峰期
,往来的车辆与行人无所适从至少10分钟,导致交通危险。
黄男后来又在彰化地检署拿出自己偷来的警用手铐将自己铐在地检署椅子上,被警方发现
他偷的手铐和钥匙。
法官认为,黄嫌有多项前科为累犯,犹不知悔,窃取及毁损他人财物,显见其法治观念偏
差,自我控制能力欠佳,又因不满警方,即故意隐匿员警职务上掌管的物品,所为系对公
权力之藐视,又任意开启切换交通号志灯,对交通安全造成莫大威胁,因此依妨害公众往
来安全罪、窃盗罪、毁损、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等将他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
,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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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多项前科4罪齐发 10月徒刑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