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义消性侵“传播妹”称火场救灾回馈社会

楼主: RRADA (HIRO)   2022-12-14 17:23:10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义消性侵“传播妹”称火场救灾回馈社会 获轻判免入狱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一名义消谢姓男子2020年与朋友到KTV喝酒,却在空包厢内强行性侵害“传播小姐
”小芳得逞,谢男宣称是小芳自愿与他发生关系,台中地院不采信,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
年8月,他上诉二审并宣称有正当工作,“并非游手好闲之人,且于工作之余亦担任义消
至火场救灾,以实际回馈社会之行动”,并已赔偿50万元,台中高分院二审减刑量刑,改
判1年10月,缓刑4年,免除入狱之灾,条件是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
判决书指出,谢男与两位朋友在2020年10月3日晚间,于KTV喝酒时,强行将“传播小姐”
小芳(化名),强拉到隔壁空包厢后,于沙发椅性侵害得逞,小芳抵抗时身上多次擦伤、
抓伤红肿,小芳“经纪人”得知后,将小芳带走并报警。
台中地院审理时,谢男承认发生性行为,但她辩称是小芳主动、愿意与他发生关系,法官
却认为,小芳身体多处受伤,且事后泣诉被被侵害,不采信谢男辩词而判刑3年8月。
谢男上诉台中高分院,他改口说,当时自己醉酒,不知道做了何事,另外,他愿赔偿小芳
50万元,双方已经和解,自己不是游手好闲之人,工作之余担任义消,到火场救灾,以实
际回馈社会之行动,弥补自己犯下错误、改善自己的行为,声明法院减刑。
法官认为,谢男愿赔偿小芳50万元(分期付款),小芳于调解时,也表明愿意原谅谢男,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且同意法院对从轻量刑、给予缓刑,据此援用刑法第59条,“犯罪之
情状可悯恕”,改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缓刑4年,免除入狱之灾,条件是提供40小时义务
劳务,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54386
6.备注:
这种方式回馈社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