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友借住出租公寓轻生成凶宅 房东求偿221万

楼主: razan (僅供參考)   2022-12-12 22:33:50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蔡清华
3.完整新闻标题:
友借住出租公寓轻生成凶宅 房东求偿221万遭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市张姓女子去年12月承租一间2楼公寓,今年2月间给陈姓女子借宿几天,未料,陈女
竟在屋内轻生,房东不满房屋成了“凶宅”,减损不动产价值,对陈女家属、及租客张女
等人,提出连带求偿221万余元,桥头地院审理难以认定自杀者对致生房屋贬值,具有间
接故意,驳回求偿之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姓房东主张,张姓房客自去年12月3日起承租其2楼公寓1年租约,并由其男
友高为连带保证人,但承租期间并未经过她同意,将房屋交予陈女使用,陈女今年2月3日
在屋内死亡,经相验后确认死亡方式为自杀。
王女不满房屋成为“凶宅”,造成其市场接受程度及价格皆受影响,减损之价值至少为
220万元。另雇工拆除事发房间之木造床铺、装潢及清运屋内物品,花费1万2000元,合计
221万2000元。
房客张女指称,不清楚陈女有忧郁症,只是好意借她住几天,不清楚陈为何轻生,自己也
是受害者,陈女家属也辩称,陈女单纯求死,无任何客观证据可证明陈女有减损房屋价值
之故意。
桥头地院审理认为,难以认定自杀者对致生房屋贬值,具有间接故意,陈女之行为不构成
侵权行为,继承人亦不因而继承其因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债务,驳回求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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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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