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国一少女闹出人命 超商店员被判刑2年、赔60万元
自由
〔记者黄良杰/高雄报导〕高雄一名18岁的蔡姓超商店员在脸书认识少女网友,少女于去
年2月间自嘉义到高雄找蔡男,2人一起投宿高雄三多商圈附近的一家旅馆,当晚2人发生
关系,一次就让少女怀孕,少女父母得知气炸,坚持提告,高雄地院审结,依对未满14岁
少女性交罪,判蔡男2年刑期,少女父母求偿400万元,法官判赔少女、父母亲共60万元,
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被告蔡男于前年7、8月间认识国一少女,2人分别住在高雄、嘉义两地,交
往直到去年2月,少女到高雄找蔡男,2人当晚投宿三多路旅店,并发生性关系,后来少女
回嘉义继续上学,肚子却越来越大。
少女母亲发现她肚子渐渐变大,询问才知多月没有来月事,追问后得知少女曾和蔡男发生
性行为,验孕确定女儿怀孕,气得报警对蔡男提告、求偿,并带少女到医院将孩子拿掉,
提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主张女儿经历此事后,包括学校课业与人际关系大受影响,情绪也
十分不稳定。
父母主张被告不反省对心智尚未成熟少女发生关系,甚至担心女儿身心出现状况,还因此
辞职专心照顾,没想到蔡男不仅不反省,甚至质疑女儿肚子的孩子不是他的,相当恶劣,
连同女儿损失,向蔡男求偿共400万元。
蔡男并未出庭民事法庭,法官审酌他在超商担任店员,每月薪资仅2万7000元,判他要赔
偿少女及她的父母亲共30万元,包括少女30万、父母共30万,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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