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偷供桌1颗火龙果 “其余6颗没拿”判

楼主: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22-12-11 09:59:07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林嘉东
: 3.完整新闻标题:
: 偷供桌1颗火龙果 “其余6颗没拿”判免刑
: 4.完整新闻内文:
: 白姓男子肚子饿偷了基隆宫庙供桌上一颗火龙果裹腹,宫庙负责人提告,白男被依窃盗

: 起诉,基隆地院审理认为,白男是因饥饿才偷供桌上一颗火龙果食用,盘内其余六颗都

: 拿,审酌火龙果一颗价值约七十元,价值不高,且犯后坦承犯行,犯罪情节轻微,情堪

: 恕,依此判白男免刑。
: 判决书指出,白姓男子今年七月在基隆市中正区一间宫庙,见宫内供桌上摆放一盘水果

: ,他偷拿盘内一颗火龙果,带走食用。宫庙负责人事后发现盘内少了一颗火龙果报警,

: 方循线查获居无定所的六十七岁白男,将他移送法办,检方调查时,白男坦承犯行,被

: 窃盗罪起诉。
: 法官施添宝审理认为,白男偷火龙果时,水果盘内还有六颗水果,并未整盘偷走,其余

: 颗仍在供桌上,白男只偷一颗火龙果,可见不是贪心不足之辈,实因受贫穷所苦。
: 再说,我国民间信仰的供品是信徒所有,信徒将供品供给神明享用,供品属该神明享用

: 物;当神明看到白男居无定所,又饥饿困顿,基于救难济急,施舍一颗火龙果供白男果

: 维生,神明还可以享用其余六颗水果,阳阴两相宜。
: 法官并认为,白男接受警询时,自认偷水果的行为不对,有悔改之意,因此依刑法第五

: 七条规定,考量白男犯罪动机、手段、所生危险或损害、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后,认定

: 男窃得的一颗火龙果,价值甚低仅七十元,审酌施比受更有福等情节,其犯罪情堪悯恕

: 但即使依刑法第五十九条“情堪悯恕”规定依法酌减其刑,仍嫌过重,因而判白男免刑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56352
: 6.备注:
: 法官当起乩童 还可以知道神明在想什么
这国家已经生病了,法匠化
先别说这火龙果属不属于庙公啦
在早期警察一定会劝庙公算了
说是吃案也好
可是警察已经被民众搞烂,
你要告就告,检察官也随便,
最后浪费法律资源开庭,
为了一颗火龙果
去年我也遇到一件,
我钱包掉了,结果钱包本来一万六
遽然只少一万,还有剩六千
我不知道这什么操作,盗亦有盗?
结果我也很尴尬,当然也会希望能找回
警察说可以帮我调监视器,
就填单
警察马上去调监视器,
最后没消息,我也就算了
尴尬的是,三个月后,我收到一张法院通知,
警察告了帮我捡到钱包的人.....
而我不知道.....
法院寄单子来说证据不足....有开庭
搞得我多尴尬,
如果他是好心人,还要被这样对待
多冤枉......
后来我也是想,警察或许在监视器上
有看到什么动作
警察的素质,应该没那么随便吧
结果这几年,陆续听到身边的司法案件
越来越瞎....
有个人车祸逃逸,根本拍不清楚
就凭事主口述,就找上我朋友
结果跟事主笔录的车牌天差地远
就一样骑车有穿雨衣而已
就被派出所叫去问话做笔录
一看警察调的监视器资料,就知道完全什么都没拍到
那做完笔录就算了,
真的开庭了!!!
法官也是很尴尬的说,车牌跟事主口诉很大差异,完全无法定罪,五分钟结案了.....
浪费这么多时间,就为了有个交代??
司法已经病了....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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