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民法成年明年起下修至18岁 3大税务影响一

楼主: cc45612 (Amnh)   2022-12-07 14: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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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此次18岁公民权的修宪复决案公投未达同意门槛,不过《民法》已修正,成年法定年龄将从20岁调降至18岁,2023年起上路。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指出,民法成年下修至18岁将影响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税优惠、受扶养亲属的免税额以及遗产税的扣除额等3大税目。
财政部指出,人是否成年系判断其有无完全行为能力之标准,因此与民法规范有关之私法关系都会受到影响,另立法院亦配合修正所得税法、遗产及赠与税法等法规,将各条文中原定之“20岁”改为“成年”,统一各法规中对于成年之规定。
一、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税优惠:
依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房地合一适用范围之房屋、土地(以下合称房地),欲主张自住房地交易所得400万元以下免税或重购自住房地退税(或扣抵)之租税优惠,应符合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于该房地办竣户籍登记之条件。
如房地仅由子女与其他亲属设户籍,且该子女于112年出售时已满18岁,即属已成年子女,如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其他未成年子女未将户籍迁入,该房地将不符合自住房地之条件。
二、受扶养亲属免税额:
依所得税法规定,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于民法规定之其他亲属或家属,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学、身心障碍或无谋生能力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可由纳税义务人列报为受扶养亲属。
如子女于112年度中满19岁(18岁成年当年度仍可由纳税义务人申报扶养),若未符合在校就学或无谋生能力等条件,纳税义务人113年5月份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不得申报扶养该子女。
三、遗产税扣除额: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者,或被继承人遗有受其扶养之兄弟姊妹,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50万元。其有未成年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成年之年数,每年加扣50万元。
财政部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于112年5月30日死亡,仅遗有子女乙君(98年12月1日出生)1人,其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之加扣年数为5年(乙君98年12月1日出生,于116年12月1日满18岁,距被继承人死亡日,尚有5年始成年),甲君遗产税之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为300万元〔50万元*(1+5)〕。
该局提醒,所得税法、遗产及赠与税法有关成年之认定,已回归民法规定,自112年起,满18岁即成年,纳税义务人欲适用房地合一自住房地之租税优惠、综合所得税列报未成年受扶养亲属免税额、遗产税亲属扣除额之计算,应留意民法修正造成相关规定变动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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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两天前的新闻 看版上好像没人贴
原来民法已经修了 所以现在18岁是民法成年但没有公民权?
有没有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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