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男约妙龄女U2看电影性侵 赔60万求缓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2-12-05 11:06:25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陈宏睿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男约妙龄女U2看电影性侵 赔60万求缓刑不准有原因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王姓男子去年底邀妙龄女子到西屯区U2电影馆内约会,藉体型优势性侵女子。一审
判刑1年10月,王以60万元和解,上诉二审求缓刑,但法官审酌,在此案前,王男已用类
似手法犯案,仍在保护管束期间,驳回诉请。
判决指出,王姓男子透过网络认识一名妙龄女子,二人相约在去年11月28日晚间7时许,
前往西屯区的U2电影馆约会,趁与女子单独在包厢内的机会,以体型优势,强压在女子身
上,接着将女子衣服拉起后,亲吻、抚摸女子的嘴唇、胸部,还将女子双腿抬在肩上,强
脱女子内裤后,虽女子反抗,王男仍以手指、嘴舔的方式性侵女子得逞。
女子受辱后,搭乘出租车返家告知父亲,并由父亲陪同向第六警分局提告,全案依强制性
交罪起诉。
一审时,王男承认犯案,合议庭根据其他对话记录、验伤单、监视器、和解书等证据,认
定王男犯行明确,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
王男不服上诉二审,认为全案他已与女子以60万元和解,而且已赔偿30万元,后续金额也
会依和解条件支付,原审判刑过重,请求轻判。
二审审酌,王男曾涉性侵案,在2020年间遭桃园地院判刑2年、缓刑4年确定,目前仍在保
护管束中,而检视王过去犯案手法,也是约网友见面后性侵,事后提出赔偿金额与被害人
和解,获得缓刑机会,但此次仍用相同手法犯案,而且不顾过程中被害女子不断哭求、抵
抗,犯后还传讯女子,希望以赔偿金钱息事宁人,要求女子不要报警、告知家长等情状。
合议庭批评,王男以惯用手法犯下2次犯行,事后再以金钱弥补,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
无心态,法治观念、性平同理心态度都明显不足,原审量刑妥适,驳回王男诉请,维持原
判,仍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15031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