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矿业法》咨商同意无限期有解? 经济部

楼主: NEDYA ( )   2022-12-04 00:13:28
《矿业法》咨商同意无限期有解? 经济部将修指引:部落可自行设定效期
2022年12月02日
https://e-info.org.tw/node/235596
环境资讯中心
记者 李苏竣报导
立法院正在进行《矿业法》修法,昨(1日)邀请经济部长王美花说明草案并备质询。王美
花回应备受关注的矿业法争议时强调,目前草案要求矿场依法经过环评、原民咨商同意程序
,可以大幅减少疑虑。经济部也将研拟一份“指引方针”,让原民部落可以自行与业者设定
咨商同意效期上限。
环保团体呼吁,经济部应公布该指引内容与草案一起审查,并且也要确保后端的环评监督机
制能够落实,这些程序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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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亚泥新城矿区与当地族人冲突数十载,成为矿业改革指标性案例之一。资料照。摄影:
郭志荣。
矿业法草案删除霸王条款 39处矿场须补办环评
《矿业法》修法延宕多年,经济部于今年2月公布修正草案,行政院5月底拍板通过,送进立
法院审议。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1日)邀请经济部长王美花说明草案内容并询答,王美花
表示,这次草案重点删除了俗称“霸王条款”的诸多不合宜条款,如矿业权者只要提存地价
、租金或补偿后,就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之规定;也删除矿业权展限申请遭驳回后,政府须补
偿业者损失的规定。
草案要求未办理原民咨商同意的矿场要在一年内补办,未办者可废止其矿业用地;未曾办理
环评且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矿场,也要在修法后一定期间内依环评法办理环评。
据盘点,目前仍有39处矿场需补办环评程序,若未办理、未通过或未遵照环评审查结果,可
废止矿业用地;同时,草案要求业者申请矿权时,必须提出环境维护计画,申请矿业权展限
也需提出矿场关闭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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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长王美花昨(1日)赴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说明《矿业法》草案并备质询。摄影:李苏

子孙难覆祖先同意? 经济部提解方:原民咨商同意可设定时限
多名立委提出民间团体长久以来的质疑,也就是咨商同意未设定时间效期,只要曾经同意一
次,就是动辄数十年的矿场开采,剥夺后代族人的反对空间,也让亚洲水泥董事长徐旭东“
你的祖宗已经同意”的说法成真。
王美花回应,咨商同意权是原住民族的权益,不适合透过法律规定如何咨商,应尊重部落主
体性与自主权。部落可以视需要,在咨商同意过程中自行跟业者协调设定效期、要求定期办
理等,只要同意通过即具有效力。
王美花表示,经济部将与原民会订定一套“指引方针”,确保咨商同意事项履行,修法后也
会提出相关子法。
立委洪申翰对此表示,母法可以不必明定一次咨商同意的效期年份数字,但应明确订定咨商
同意标的中必须包含时间效力,再让部落与业者自行协商,绝对不能没有划下时限。
矿权把关机制是关键 环团:若后端监督失灵,环评承诺也失去意义
至于矿权展限审查问题,王美花表示,因咨商同意难以订定期限,若与展限审查挂勾会很难
处理;同样的,环评也不该跟展限绑在一起,草案已有要求矿场补办环评。此外,民间诟病
“矿权申请中即视为存续”的问题,这次草案将申请时间提前两年,业者只要提早申请就可
以大幅减少争议。
王美花强调,咨商同意期限、矿权展限绑环评、矿权申请存续等三大争议,其实都相互牵连
,完成修法后,只要业者完整经过环评与咨商程序,就可以减少争议,后续也不会产生上述
问题。
长期关注矿业法修法的地球公民基金会主任黄靖庭表示,可以认同经济部采“指引方针”的
方式引导部落自行决定期限,但指引内容须完整公布,连同法案一并交由立院审查,确保指
引之中明订业者应揭露的资讯,以及可以设定时限等规则,保障部落权益。
至于王美花认为补做环评等程序可以解决问题,黄靖庭指出,目前也有通过环评的矿场违反
环评承诺的案例,可见后端的管理监督已经有缺漏,如果监督工作未能衔接上,环评承诺也
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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