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
3度酒驾 撞死人想逃又不和解 辣女自首 法官不给减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常在脸书炫富并PO火辣照片的廿九岁女子林筱路,今年六月廿一日凌晨第三度酒驾,在新北
市淡水区撞死正在指挥交通的五十四岁方姓贫工,酒测值达○.七七毫克,士林地院认定她
“碍于时势所逼”才会自首,不符减刑规定,并审酌她曾二度酒驾又未与方男家属达成和解
,依“十年内再犯酒驾并致人于死罪”重判七年六月。
不能让酒驾心存侥幸 重判七年半
六月廿日晚间,林女先到台北市中山区小吃店饮酒,再与友人共乘出租车到KTV唱歌。廿一
日凌晨一时许,林女明知酒后不能开车,仍开着要价三百多万元的BMW Z4敞篷跑车,载友人
返回新北市淡水住处。
途中行经淡水区竹围民权路与民生路口,该处正在进行路面加铺工程,工作人员执行交管,
林女酒驾恍神,高速撞上疏导交通的方男,方男头部、身体多处重创及骨折,送医急救不治
。
林女一度欲肇逃,被现场目击工人拦下,她还情绪失控对工人大吼大叫;林女案发后被收押
,并承认酒驾撞死方男。
士院认为,是否减轻其刑,视个案具体情况而定,经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截图,发现她肇事
后最终煞车位置前方有大型工程车阻挡,倒车回撞击地点途中,至少又有六、七名施工人员
围绕阻挡,加上肇事地点在派出所前方,她才自首,可见是“时势所逼”,不符合自首减刑
规定。
况且,林女曾在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月两度酒驾被判五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确定,也明知
酒精成分会对人的意识、控制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政府近年来对酒驾采零容忍态度,她竟第
三度酒驾并撞死人,酒测值又达○.七七毫克,时速也高达八○公里,远远超过法律容许范
围。
士院审酌林女酒驾撞死方男,害死者家属承受骤失至亲之痛,考量她尚未达成和解,死者家
属也希望从重量刑等情,一旦轻纵,无异是让酒驾民众存有侥幸心态。士院将择期决定林女
继续羁押或裁定交保。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53331
6.备注:
七年六月,判太重了吧!呆湾韭菜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