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总统特勤超买私菸被调职 不满减薪提750万

楼主: Waitaha (Waitaha)   2022-11-16 19:13:4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总统特勤超买私菸被调职 不满减薪提750万国赔败诉
4.完整新闻内文:
总统蔡英文2019年搭乘华航专机进行“自由民主永续之旅”,未料返航时,国安特勤竟超
买近万条免税私菸,当场被检调拦下。其中,时任国安局特勤指挥中心机动四组的编审陈
朝福、总统府侍卫官过圣杰、国安局第二处第三组特勤士蔡政宁因情节较轻,获得缓起诉
处分,但被调离该职。三员不满减薪,分别求偿250万元,高等法院16日驳回其诉。
三员提告主张,他们是特勤人员,若要调动职务,应优先适用“特勤人员职务轮调及回任
办法”第8条规定,召开回任审查委员会,给予他们列席陈述意见机会,经审查委员过半
决议提出建议签陈局长核布,再以书面通知回任决定理由及救济方法。
三员指出,2019年7月间,他们利用总统出访专机机会,购买逾法定得合法携带入境的免
税菸品数量,涉犯“税捐稽征法”第41条第1项逃漏税捐罪嫌,经检察官侦办,讵料,国
安局并未召开回任审查会,也未给他们陈述意见机会及以书面通知回任决定理由与救济方
法,即于2019年8月7日发函国防部推荐他们回任军职,国防部翌日就命令职务调动。
三员认为,相关调动违反特勤回任办法,监察院亦认国安局调职过程有违失,国安局怠于
执行职务及不法侵害行为,致他们三人分别受有薪资及退休俸差额损害,依序为陈员968
万 8944元、过员855万6400元、蔡员1941万9272元,故依照国家赔偿法及民法提起告诉,
但仅先分别求偿250万元,三人共750万元。
高院指出,三员为特勤人员,应优先适用特勤回任办法,国安局未依照规定召开审查会,
即签陈局长发函国防部推荐三员解编归建、回任军职,确已违规。
但高院说明,三员承认超买私菸逃税,获缓起诉确定,显示三员为求一己私利,守法观念
薄弱,罔顾法律规定,利用职务机会藉以逃漏税捐,触犯刑事法律,严重影响特勤人员声
誉,已不适任特勤人员职务,符合特勤回任办法第7条第4款所定的“强制回任”事由。
高院表示,国安局推荐三人回任后,国防部核发调职令将三员解编归建,调职令合法有效
,并无违法应予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事由。而回任审查会所做的决议属建议性质,仅是幕僚
提出意见供局长参考,换言之,不论审查会的结果为何,局长仍须依“陆海空军军士官任
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发函国防部建议上诉人回任。
高院强调,国安局纵使召开回任审查会,给予三员陈述意见机会及通知回任决定理由与救
济程序,亦不影响国防部的调职令,因为三员已符合“强制回任”事由,无法留任特勤人
员职务。
高院提醒,3人逃漏税违法在先,即不得主张依平等原则,比照他人留任原职。监察院的
调查并未认定国防部调职令有何违法或无效事由。
综上,高院认为三员请求国赔于法无据,一审士林地院判其败诉无误,16日予以维持,仍
可上诉。本案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魏丽娟、陪席法官郭佳瑛、受命法官潘进柳。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1/16/4125179_1_1.jpg
3名特勤人员涉私菸案丢特勤身分,虽分别诉请国赔250万元,但高院认定3人违反违反宪
法、特勤条例、税捐稽征法的情节重于回任办法,已不适合续任特勤,判3人败诉。(资
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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