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法官怎么说,
因为举吴成典的案子没有新意,
特意到司法院网站随便找一篇
https://i.imgur.com/pSeIWEV.jpg
简单说明:
1. 欧阳蓁珠利用杨宝珠名义,
向国会请领4万元助理费,
但实际给杨宝珠不到4万元,
剩下的钱又拿去请杨昌隆助理,
这要拿杨宝珠名义申报4万元,
实际上没有全部给杨宝珠,
另一部份挪用给杨昌隆有没有罪?
2. 直接跳法官结论
https://i.imgur.com/3hvvwu0.jpg
法官说虽然欧阳蓁珠用杨宝珠名义请领4万元,
实际给杨宝珠不到4万元,
但是剩下的钱是使用在请另一个助理,
钱的流向与议员职务有实质关联,
故没有不法意图,所以判无罪。
这样看来高虹安更不可能有罪,
***因为主观上高虹安请助理如有公积金代垫的费用都记得要请款,
客观上爆料者也没有拿出高虹安不法意图的证据,***
高虹安是要怎么被判刑啦
助理费也是直接汇到爆料者户头,
游戏规则也说的很清楚拿到的钱要回捐给公积金,
用在选办相关事务之用,
爆料者觉得不爽还做了高虹安的助理两年,
完全没有说服力
最重要的高虹安昨天说的很清楚,
任何助理代垫的费用,请一定要跟高虹安请款
也秀出证据,
有告知爆料者任何高虹安私人花费请记得跟他请款,
https://i.imgur.com/pvmM1vS.jpg
到底是爆料者自己忘了请款?
还抹黑高虹安没有给他钱?
也没有拿出具体证据说高虹安私自拿公积金的钱用在自己身上?
黄帝颖大律师指控别人后,为什么都不好好看对方的澄清跟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