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网友和我摃上
因为他说交通部的政策'全部'都是错的
我很挺交通部吗?不是的
但'全部'就不对了
就我看目前交通部碰到的困境,包括对的政策推行时也有阻力
所以想批评不是不可以,但一码一码批评的方式,绝对有必要
对方就开始列出一堆交通部的错误,比如禁行机车
我就说:你觉得交通部应该一道指令全部开放吗?
我觉得权力放至地方,会勘后开放,我服;该检讨的是地方为何不开放
你得去问你们的县市长乡里长立委议员
他回:如果这种错误民意立委还采纳,就应该让他们下台
那这句我们看到问题了:是该叫立委民代下台,但挨骂的全是交通部
难道是交通部该叫立委民代下台?
罢免权应该是由民众行使吧!
他的不满在交通部没错,但其实我们对交通部没有投票权
虽然我们的五权很特别,但也脱胎于三权
而仿美的三权分立政治上,是没在选举交通部长的!
我在想,会不会交通部就像行政院,只负责执行
一如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若无法执行则行政院总辞
(是耶,交通部的位阶是'部',是隶属于行政院之下)
举个例子,该不该把高铁盖到恒春,交通部可以考量提出建议
但如果行政院长拍板说要盖到恒春,你要骂就骂行政院长
但交通部就是该去推动高铁盖到恒春
我们人民若要抗议,要也是叫行政院长下台,不是叫交通部长下台
又或者,去抗议交通部为什么顶不住压力,无法再提抗议要求不要把高铁盖至恒春
话说回来,公部门的职掌分割,要人民了解太麻烦了
如果我非要理解那么清楚才可以要求,也常有被推来推去公文旅行的痛苦
有一次我要求苗栗县某事,县府回应说是头份镇该处理(当时未升市)
我改要求头份镇某事,镇公所又回应说是苗栗县该处理
然后我检附两封信往行政院送,说他们互推,我根本不知该找谁处理
事实上廉能政府是:我找错了,那你帮我送件
我找苗栗县,该找头份镇,那你可以帮我转头份镇,同时先回应我已被转文
先回应是避免回文拖延被以为不处理;事实上是我找错部门,我的错
经过说明那我就可以接受回应拖延。
但这是公部门间的廉能,不代表网友间有这个必要
所以网友间互相攻击时,我会说:所以你要我替你传话吗?你自己是查不到沟通管道吗?
尤其被对方嘘半天酸半天,那我会觉得:你的事就得我替你处理?太不成熟了。
对方要是说'我不晓得怎样写信公部门会接受,求求你帮我写'
那我写封信也才有点立场...
有时一些事没处理,我试着一写信就被马上处理
我都怀疑其他人是怎么沟通的
就好像有人抱怨检举魔人,说应该取消检举奖金
就没有检举奖金啊 XD,这求证都不做的功夫,让人实在不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