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anco (polanco)》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联合报
: 2.记者署名:谢进盛
: 3.完整新闻标题:
: 台南传饲主山猪遭宰杀肢解 警严办6人最高开罚200万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南市白河区传出有民众饲养在农舍的山猪,遭人带着狗闯入猎杀后肢解剁成肉块,引起外
: 界譁然,警方侦办掌握6嫌涉案,全案除依加重窃盗罪、动保法送办,最高并科200万元罚金
: 。
基本上这几个猎人要吃上动保法的机会不高啦。
动保法第6条规定:
任何人不得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
那些猎人回去都已经切好准备吃了,所以根本不是“无故”
第6条的立法目的是避免有人伤害动物为乐,如果是为了拿来吃,
就没有违反第6条。
(唯一的例外是27条禁吃猫狗,但是罚金是25万以下)
至于窃盗罪也不一定成立。
如果山猪身上没有明显的标示显示是有主物,
像是吊牌或是项圈,那猎人也能辩称他以为是山上跑下来的,
如果看起来是无主物就无法证明窃盗犯意,自然难以成立
而且就保障人命的观点来看,看到山猪从外面跑到民居里面,
猎人更是要加快速度赶紧杀掉山猪,
避免山猪伤害了人。
反倒是饲主让山猪在外面乱跑,违反动保法20条第二项:
“具攻击性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
应由成年人伴同,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要依29-5,罚三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https://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31106/RPV6KEH4AARE6JVQSST3JBZBHI/
2013年时就有人被山猪闯进家里刺死了。
把山猪随便放到外面到处跑,危险度比把发情的比特犬放到幼稚园里还高。
所以饲主不吃罚单也太说不过去了。
: 这起罕见事件发生在本月8日上午,地点在白河区竹门里,王姓饲主从监视器发现饲养半年
: 的山猪遇害翌日向警方报案,警方侦办发现,共有6人犯案,破坏农地后方闯入,还带着狗
: 同行,监视器也发现饲养的山猪已跑回农地猪舍,嫌犯仍闯入,眼睁睁看着猎狗咬死2只山
: 猪,再有如扛着战利品般离开,手段相当凶残。
: 警方11日获报当天2小时不到,循线在嘉义中埔乡等地逮捕6嫌,2只山猪已被肢解剁成肉块
: ,饲主获悉后难以接受,更将歹徒犯案过程披露在网络上,乡民一片挞伐手段野蛮又残暴。
: 据知,6嫌已坦承犯案,当天原要去白河山区打猎,过程中发现这2只山猪游荡,放任狗儿追
: 捕,见山猪不支倒地,顺势将猎物扛回家。
: 警方表示,6人涉嫌触犯刑法加重窃盗罪,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农业局动保处
: 也说,本案已违反动物保护法第6条规定,可依据动物保护法第25条规定,处2年以下有期徒
: 刑或拘役,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62103
: 6.备注:
: 跑到人家田里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