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解套!余正煌律师被要“自己想办法”调林

楼主: mjdrcb (annin)   2022-11-11 12:56:17
解套!余正煌律师被要“自己想办法”调林智坚户籍地 法官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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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职权自行调阅林智坚的户籍资料,余正煌的律师团可松一口气了。(资料照/记
者杨佩琪摄)
2022/11/11 12:27:00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调查局调查官余正煌控告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论文抄袭案,一度因为法官要求余正煌律师
“自己想办法”查林智坚的户籍地址,引发争议。余正煌的委任律师团11日发出声明表示
,经阅卷得知,法官已于4日依职权调阅户籍地址,对此表达尊重。
日前开庭,余正煌的委任律师表示,法官要求他们需在2周内提供林智坚的真实姓名、户
籍地址等资料,否则驳回诉讼。因要查他人的户籍资料,需有法院函文,但法官却要他们
“自己想办法”,引爆法界争议。
律师11日发出声明表示,已经依刑事诉讼法、历年最高法院见解自诉要件,将林智坚的姓
名、出生年月日、任职新竹市长期间的照片等,陈报给法院。不过也在阅卷后发现,法官
已经自行依职权,调阅林智坚的个人资料,对此,律师团表示尊重,也对于厘清双方争议
,具有高度正向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320条第2项、第3项规定,自诉状应记载被告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或居
所等足资辨别的特征;犯罪事实及证据并所犯法条;犯罪事实应记载构成犯罪之具体事实
,犯罪的日、时、处所、方法。
因此自诉状应记载被告之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资辨别的特征,目的
在确定所追诉者究系何人。如就自诉状及其他书状之记载“在客观上已能确定所追诉之人
时”即难谓自诉程序违背规定。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0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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