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钱雅慧
3.完整新闻标题:
不忍年轻女孩背钜债 黄珊珊为公平正义启动“限定继承”修法
4.完整新闻内文:
民国98年5月21日立院三读通过“民法继承编暨施行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全面改采继承
人限定责任,改变我国数千年来传统的“父债子偿”习俗及相关法律,而且此次修法溯及
既往,一举改变许多人的命运,解除他们已经背负多年,因意外继承而来的债务。
这一切的改变,起因于一位25岁女孩向台北市议员黄珊珊的求助。这个女孩当年25岁,突
然收到法院通知,必须继承没有见过面的爸爸在银行欠下的两千万元债务,债权银行查封
她的帐户,让她急得哭了出来。
因为父母很早就离异,她从来没有见过爸爸,爸爸当然也没有出过一毛钱养她。当她千辛
万苦念完硕士开始就业,还刚刚跟男朋友订婚,没想到一夜之间,身上忽然多了两千万债
务,即将光彩耀眼的人生从此变成黑白。梦想再大也追不起了!甚至不敢问未婚夫是不是
还愿意娶她,她的眼泪沈重无比。
黄珊珊对她说,这是因为父亲过世时,她没有办理抛弃继承,但没关系,法律规定“知悉
死亡后3个月内抛弃”即可,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立刻办理手续,书面向法院声请抛弃继承
就好。
万万没想到,女孩不久之后又来了,她说法院驳回她的声请,因为债权银行提出证据,证
明她早就知悉父亲过世。原来,当初从没联络过的姑姑找到她,告诉她父亲过世,希望她
参加公祭。而债权银行早就等在灵堂现场,拿着摄影机全程录影。她去上香的画面,就成
为她知悉的直接证据!
银行等三个月抛弃继承期限一到,立刻透过法院查封女孩薪水帐户,当女孩声请抛弃继承
,银行就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录影带来证明女孩早已知情,法官只能基于事实驳回女孩抛弃
继承声请!女孩沉痛地问黄珊珊,还有办法吗?黄珊珊无奈告诉她,就法律专业来说“无
解”,因为现在法令就是这样规定,也许妳往后只能摆地摊、收现金,起码不会被查封薪
水。
这个意外转折让女孩深受打击、更加丧志,为什么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会要她肩负起与
自己完全无关的债务?为什么要用她的一生,来帮从来不曾养育过她的父亲还债?为什么
从没见过面的父亲过世,夺走的却是她一生的梦想?这件事情让黄珊珊夜不成眠,做为议
员与律师,看着法律无情摧毁一个25岁女孩的未来,却无计可施!
在这个明显不合理的事情上,只因为“合法”,就让很多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意外继承
与他们无关的天价债务,过著绝望的人生。黄珊珊认为当法律伤害人民,就必须改变,她
决定要当那个“改变法律的人”!
她开始为修法奔走,先找以前的同学和老师,讨论民法继承规定的不合理,然后一再提出
陈情,吁请立法委员提案修法。在一场又一场的说明会、协调会上,黄珊珊大声疾呼,如
果法律伤害人民,就必须要修改!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经过十年努力,在各方帮助之下
,立法院终于通过民法继承篇的修正案。
法律修正后,所有国民都适用新法,若只继承五百块钱遗产,那就只需偿还五百块钱的债
,超过部分不会再有父债子还的悲剧!这次修法改变了许多台湾人的命运,也包括多年前
的那位女孩,她终于可以摆脱生命的重担,这让黄珊珊感到非常欣慰。
黄珊珊当律师时,就开始做义务法律服务,当议员21年也持续不间断,甚至当了副市长,
仍然让助理继续做法律服务,将近30年的时间,服务超过十万人次。为了不忍年轻女孩无
辜背负庞大债务,黄珊珊启动了“限定继承”的修法之路,为了追求社会上的公平正义,
她绝不轻言放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08/23757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