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窃电215万度挖比特币 2贼获利290万得

楼主: neo19 (neo)   2022-11-09 21:19:21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陈宏睿
3.完整新闻标题:
独/窃电215万度挖比特币 2贼获利290万得赔1405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林姓、洪姓男子3年前合伙开矿场挖比特币,因不堪高额电费,以破坏电表方式窃
电,短短7个月窃电215万余度,二人落网后,刑事被判9月至11月不等徒刑,台电另索赔
窃电费1.6倍1405万余元,台中高分院今宣判,判二人得全数赔偿。
判决指出,林姓、洪姓男子在2019年4月间合伙,在台中市乌日区冒用他人证件租屋后,
开设比特币矿场,设置230台挖矿机与30台电脑,24小时不停挖矿,因电费惊人,二人持
老虎钳,破坏电表后,让电表失准,以此方式窃电215万余度电,挖到比特币10.43枚,以
290万余元卖出牟利。
台电在2020年间发现后报警,检警在同年3月30日前往搜索,当场查扣涉案挖矿机、电脑
等赃证物,全案依伪造文书、窃盗等罪移送台中地检署,经计算后,二人共计窃电215万
余度,窃电费为878万余元。
二人辩称,虽然是在2019年4月间申请电表,但是相关的设备进驻与窃电犯行,是在同年7
、8月才开始,而且机台是陆续进驻,不是一开始就有该批数量。
全案刑事部分,二审判林11月、洪9月徒刑,没收犯罪所得,另外台电也以窃电费1.6倍的
惩罚性赔偿金额,索偿1405万余元。
台中高分院今宣判,认定林、洪在刑事部分,已经法院审理,依伪造文书、窃盗罪判刑,
二人窃电犯行可以认定,台电有权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审酌二人迄今未与台电达成调解,
清偿积欠电费,判二人得负连带赔偿责任,判赔1405万余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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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52584
6.备注:
偷电挖矿7个月赚290万,被抓要赔台电1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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