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国人的法学素质真的似乎不太行
请问这要报警告什么?
诈欺?
如果我是警察
应该就直接回说这是消费纠纷不受理
再者
他说要叫家人来付
东西就放著让他冷就好了
又不是自己要吃
店继续开
浪费的是他的时间又不是店家的时间
最后顺问一下
如果像炸物老板这样的被抓去当国民法官
不知道会怎么样??
※ 引述《zxp86312 (蜜汁炸薯条)》之铭言:
: 老实说
: 今天老板只是看唐宝宝好欺负而已
: (难怪被喷)
: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早就在警察来之前就走了
: 唐宝宝只要证明自己没犯意(要回家拿钱老板不肯)、别拿货就可以直接走了,警察来
也
: 只是调解而已
: 甚至还可以跟老板说 :
: 我想回家拿钱你不肯等(没犯意)
: 那就法院见吧 啾咪^_^
: 顶多民事口头契约不履行 高机率法官被挡下来 (金额过小)
: 至于老板报警是他的自由 提告也是
: 警察来其实可以跟唐宝宝表明他的权利
: 1. 你可以直接离开 老板提告让他告 民事诉讼没案底
: 2. 我帮你找家长来接你回家 别担心小事而已
: 老板今天给客人方便先下锅才付款本来就有风险,下次应该先收款再下锅就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