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这档破事,本来想看血流成河,现在是指望不上了
依法说法来分拆这件事
高虹安依规定请助理,助理依规定请款,这部份没问题
成立公积金,自由乐捐,这说法也没问题,自己薪水,爱捐韩国瑜高嘉瑜宋楚瑜关你屁事
如果要出贪污等犯罪行为的话,
依我浅薄的看法,必须要有以下情况
如果还有的话欢迎推文补充
1.有明确证据拿钱不办事,比如说助理人在美国读书,拿不出工作证据
2.有明确证据强迫捐款,比如白纸黑字录音存盘助理作证等
大仁哥赌在状况1,被公布签名破解,
状况2大仁哥没有足够证据,上法院没法证明
除非办公室助理反水作证
只要大仁哥是正常人
这闹剧不会有更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