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诈骗凌虐案上月失踪报案 桃议员批警不够

楼主: abcdefg847 (和平海贼)   2022-11-09 00:34:34
只能说议员对于警察的作业流程还是不熟悉。
刚好,我在100年前后有受理过类似案件,
当时我任职于桃园县警察局的派出所,
当日我接到勤务指挥中心派案:
说辖内某处接获诈骗电话。
我到现场后,
按报案人门铃、请值班拨打报案人电话都无人回应。
我在门外足足待了二十分钟,
持续按门铃,才终于有人应门,
结果报案人一开门,就有点生气的质问我,
怎么还在他家门口,他在电话里不是说了,
某个亲戚到新北市求职,
结果反遭对方限制行动并性侵,
并伺机打电话向他求救,
我当下闻言立刻通报侦查队,
并以最快的速度制作相关笔录(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
通报新北市当地分局立即派员处理。
好在,当天就将人救出。
而议员所说的失踪人口紧急协寻,
在警察眼中就是一般失踪案件,
紧急协寻一般适用在失踪者有自杀疑虑,
或者遭遇天然灾难导致失联。
由派出所员警受理后,
透过分局勤务指挥中心向电信公司提出申请定位。
而如果是遭受拘禁(刑法上叫妨害自由),
应该是由派出所受理后,
由分局侦查队直接向电信公司调阅定位,
并以刑案侦查方式启动。
这两者的区分,
在于失踪人口是为民服务,
妨害自由是刑事案件,
在处理强度上会有所不同,
分局侦查队相较于派出所会有更多资源,
并且侦办刑案跨辖越区是很理所当然的,
不会像失踪人口协寻往往只是通报他辖。
当然如果受理员警很用心,单位主管又力挺,
是有可能妥善处理,
只是牵涉到跨分局的案件时,
就比较难提供充足的协助。
而我比较纳闷的是照警察陈述,
都是用失踪人口流程处置,
在找到人之后的处置又是如何,
而且当时该名被害人没有和其他人关押在一起吗?
我以往讲这事主要都是为了吐槽110勤指,
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
他老兄都有办法听成诈骗电话,
没想到时至今日,
居然会有集团式的同时拘禁如此多的国民,
真的是让我做梦都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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