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北女到职一周“遭拉楼梯间性侵”

楼主: efbnm753 (最i尧神粉丝俱乐部会长)   2022-11-05 23:21:19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北女到职一周“遭拉楼梯间性侵” 男同事脱下布偶装变恶狼
4.完整新闻内文:
越南籍阮姓男子任职于新北市某影城,去年4月却强拉刚到职的26岁女同事到逃生梯间,
当场性侵得逞。事后,同事发现受害女子默默流泪,主动上前关心,又见到对方衣角疑似
沾有精液,立即通报公司并报警处理。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阮男犯后态度不佳,判刑4
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阮男去年4月见女同事刚到职一周,柔弱可欺,某天借口请对方帮忙脱掉自
己身上的布偶熊装束,竟顺势将对方拉入逃生梯间,强压在墙角。女同事大惊失色,不断
抵抗,却被对方压住强吻、扯掉衣裤,当场性侵得逞。
事后,女同事惊魂未定,一心想着离开,没想到阮男竟还要求傍晚5点见面,她只好草草
答应,匆匆离去。不过,女同事回到服务台后六神无主,不久后便开始悄悄落泪,很快引
起2名同事关切。
起初女同事不愿意多说,后来见2名同事耐性引导,才再也按捺不住,当场失声痛哭,惊
恐道出刚刚受害的经过,还出示自己衣角,证明沾到阮男的精液。
同事们听完很震惊,第一时间报告主管,公司也马上成立小组调查,并找来人力仲介厘清
,但由于双方说法出入太大,所以还是陪同女同事到警局报案。
警方受理后,在女同事上衣采得与阮男相符合的DNA检体,但阮男否认犯案。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阮男与几名同事不熟,
也无纠纷仇恨,且受害人案发后也未民事求
偿,可见几人并无说谎获取金钱或蓄意陷害他人的动机,综合种种证据,被告性侵事实明
确,犯后却饰词狡辩、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显见毫无悔意,因此本月2日判刑4年6月,
刑满后驱逐出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05/2373918.htm#ixzz7jmQSyINl
6.备注:
越男来台湾怎么就马上学了台男的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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