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王捷
3.完整新闻标题:
题诗暗酸嫂子“枕千人” 粗工小叔“掉书袋”获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小叔A男与嫂子、哥哥因财产问题发生口角,他提笔写诗“一双玉臂枕千人,半点朱唇万
客尝”,贴在自家工厂工作台旁,名字正好有“玉”字的嫂子认为小叔是在说她,愤而提
告。小叔则说,诗句出自“高凉村妇盼郎归情歌”,是他读书读到的,贴在自己的工作区
域欣赏,法官也发现在小叔题诗中的“玉”字没有特别标注,判小叔无罪。
A男与哥哥因财产纠纷吵架,嫂子指控A男还曾当面对着她跟丈夫骂“娶某做婊”,在场工
作人员及1名警察都有听到。不过,警员作证时说,到场时并没有听到这句话,双方也没
有到提告,法官采信警员的说法。成功大学的台湾语言学家蒋为文教授说,这句台语谚语
的全文是“甘愿娶婊做某、毋通娶某做婊”,意思是说,宁愿找愿意重新做人的烟花、酒
家女当妻子,也不要找到了老婆,结果却常在外讨客兄。
嫂子还看到小叔A男题诗“一双玉臂枕千人”,她名字有“玉”这个字,认为遭到影射。
但法官认为,以妨害名誉罪的构成要件来看,的确不用“指名道姓”,但是必须与“人格
特性”有连结,而A男所写的诗句出自“高凉村妇盼郎归情歌”,没有问题,但是这个诗
句很难让一般人联想到跟嫂子有关,因此也不会贬损到嫂子的名誉、社会评价,判处无罪
。
嫂子除了对A男提告刑事家暴妨害名誉,也附带民事求偿40万元,但民事庭认为,既然A男
获判无罪,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嫂子所提出的附带民事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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